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余晓玲 通讯员 梁雪君
近日,东莞市交警支队石碣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辖区银滩路看到两台型号一样且号牌也一样的货车停放在路边,疑似套牌车,需要交警处理。接报后,石碣交警大队立即派警员到场调查。在现场,民警找到了举报人以及两台停靠在一起的外形近乎一样的重型厢式货车,涉嫌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货车车主当时未到现场接受处理,执勤民警遂依法对两辆货车进行拖移暂扣,并传唤车主到交警大队作进一步相关的处理。
石碣交警暂扣的两台外型近乎一样的重型厢式货车
4月17日,当事人韩某来到石碣交警大队接受处理。据韩某称,粤SA8***的重型厢式货车持有人是他妻子,但是这车实际使用人是韩某自己,因为号牌为粤SA8***的重型厢式货车是一辆报废车,所以他打算套用一个状态正常的货车的号牌,然后用来当仓库使用。2023年3月11日,韩某通过交管12123平台补办了一套粤S79***号重型厢式货车的车牌,于4月2日把补办的号牌安装到粤SA8***号重型厢式货车上,4月4日驾驶套牌车辆从石碣出发拉货到虎门,4月5日从虎门拉货回石碣。据韩某交代,平时两辆车都是由他使用,套牌后只驾驶上路过一次。韩某对自己使用套牌车辆、报废车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石碣交警大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韩某处以罚款5000元和记12分的处罚。
东莞交警提醒,驾驶人务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要存有任何侥幸心理,交警将持续对假套牌等严重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打击。希望广大市民共同参与“打假”,发现假牌、套牌车辆立即举报。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冯小静
校对 | 潘丽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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