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社会单位及公众消防安全意识,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和整治火灾隐患,全力维护社会面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积极开展常态化火灾隐患曝光行动,希望通过舆论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火灾防治,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隐患单位曝光
0 1
单位名称:梧州市长洲区欣桦颐养院
单位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二路竹枝山1号
存在隐患:
1.室内消火栓无水,水枪水带缺失
2.场所内安全出口被上锁
3.场所内喷淋无水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使用
▲场所内安全出口被上锁
▲室内消火栓无水,水枪水带缺失
▲场所内喷淋无水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使用
整改措施:下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
0 2
单位名称:梧州市飞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二路137号第2幢一层
存在隐患:
1.一至六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不符合标准
2.一至六层电梯前室未设置防火门
3.未按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一至六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不符合标准
▲一至六层电梯前室未设置防火门
▲未按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整改措施:下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
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曝光的目的
是提醒,是督促
是为了保障大家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消防安全意识
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从现在做起!
从你我做起!
关注消防 人人有责
来源:梧州消防、长洲大队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