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物业费就不能再收损耗费
近日,昆仑东路171号小区居民向晚报记者反映,他们已经交了物业费,但物业还要单独收取公共区域水电损耗费,让他们很不解。
居民反映
张先生说,小区于2021年9月交房,自交房后就开始收取物业费和公共区域水电损耗费,小区共有3栋楼395户居民,小区物业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收1.4元。除此之外,每户每月收取公共区域水电损耗费10元。大家都认为物业费里应该包含公共区域水电损耗费,物业另外收钱,这算不算重复收费?
记者调查
4月10日,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进行了解。物业负责人说,小区水电费由业主通过手机App交纳,物业不代收。物业根据小区运营成本计算公共区域水电损耗费,并单独收取这部分费用。收取的10元公共区域水电损耗费包含公共区域设施用电及绿化用水产生的费用,其中包括楼道照明用电产生的费用。
部门答复
对此,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说,4月11日他们已前往该小区核实情况。由于该小区内住户用电属直供电,直接由供电局收取,物业公司每月每户收取公共区域水电损耗费10元,用于小区公共用电、二次加压水泵用电及电损等费用,该部分费用由该公司每月交至供电局。
根据相关规定,小区内的水电气暖等共用部分费用要纳入到物业服务费中,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业主委员会会同物业服务企业经认真测算共用部分水电气暖成本,依法依规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纳入到物业服务费用当中。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相关部门适当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目前,他们已向物业管理公司下达了行政指导建议书,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收取公共区域水电损耗费并进行整改。
编辑:紫韵(责编:可人 | 终审:岳克龙)
来源:西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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