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史西宁律师北京史西宁律师2023-04-12 17:31发表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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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拆迁红利即将消失?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
律师解读
JINGKANG LAW FIRM
近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发布了《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管理办法》,从内容看“拆迁”将消失,取而代之的将会是“搬迁”!同时房屋的拆迁许可等制度也将会废止。这意味着靠拆迁暴富的梦即将破碎!
《办法》规定:征收宅基地房屋应该采取房屋安置、货币补偿给予补偿被征收人,被征收人可以采取二者的任一方式。
如果被征收人的条件符合给予安置房条件的,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安置房,如果地区条件允许也可以重新安排宅基地进行建房。如果被征收人不符合安置条件,那么只能给予货币补偿。
对于大家比较关心的补偿标准,《办法》规定,会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给予补偿会严格控制面积来进行补偿。
《办法》规定对于非住宅性房屋会采取货币的方式进行补偿,具体补偿包括:房屋重置成本、搬迁奖励费、设备搬迁费用、停业损失等。
《办法》规定如果涉及搬迁的是集体土地性质,会履行征收程序,也会听取村民的意见。
《办法》强化了房屋应该以安置为主,做到安置优先,尽量缩短安置周期。“限高、扩中、托底”作为安置原则,对宅基地面积超过标准的部分,只有货币补偿,如果面积低于审批标准,会按照安置房面积按照最低标准的比例进行计算。
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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