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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楼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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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7日,县委巡察三组对民政局党组开展了政治巡察。2022年9月27日,巡察组向县民政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整改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县委巡察三组巡察县民政局党组情况反馈后,局党组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整改工作,2022年9月30日召开工作会议,对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17个问题进行逐项梳理归类,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10月10日召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反馈的问题进行查摆,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分解整改任务。在整改过程中,局党组坚持把抓好巡察问题整改作为落实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重要体现,作为锤炼民政系统党员干部的重要机会,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强化整改落实的政治责任感,不打折扣、坚持不懈地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从严从实推进巡察整改

局党组成立落实县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自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督办,重点环节亲自协调解决;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各股室也针对整改内容精心谋划,抓好落实,细化整改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员及工作要求。

(三)压实政治责任,强化督促检查

局党组将平时跟踪落实和重点督查相结合,坚持督促检查常态化,以便及时提醒、督办。自县委巡察三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情况以来,均按要求开展巡察整改进度。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并将督查发现的存在问题逐一向分管领导、业务股室反馈。切实做到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做到不漏一个问题、不留一个死角。需整改落实问题共3大类17个,目前已完成整改15个,正在整改2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是对党的十九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重视不够,观念淡薄,从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对贯彻落实移风易俗工作有差距,查阅资料发现民政局仅2022年4月10日召开移风易俗工作安排部署会,未成立移风易俗工作小组,未见单位签订承诺书。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基本要求,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将意识形态作为党建工作重点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在我局内成立移风易俗专项工作小组,督促本单位干部职工严格执行《石楼县党员干部职工婚丧嫁娶活动指导标准》。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主动承诺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喜事简办。同时在包联单位、婚姻登记大厅通过拉横幅等方式进行移风易俗宣传工作。

整改结果:该项任务已整改到位,需长期坚持。

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政策执行有短板。一是门牌编号管理工作未开展,民政局至今未联合公安部门开展门牌编号管理工作,对社区居住户底数不清。二是低保抽查政策执行搞变通,多年来民政局对低保对象的抽查工作未按规定开展,随意性较大。三是低保发放政策落实不精准,民政局与公安、疾控中心等部门沟通不畅,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低保户信息系统不完善,对困难人口信息掌握不及时、不精准,导致出现违规发放低保金情况。四是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工作进展缓慢,7个社区仅小镇社区建设了日间照料中心,但仍未投入使用。

整改情况:一是由县民政局统一向相关部门致函进行信息核对,以畅通民政、医保、人社、乡村振兴、公安、交通、司法、卫健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落实退出机制,确保应纳尽纳、应退尽退。我局也坚决扛起兜底民生保障的政治责任,确保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资金于每月10日前足额发放到位,真正把关怀和温暖送到困难群众手中。二是我局已成立养老服务专班,督促各乡镇尽快完成各符合条件的行政村建立日间照料中心,目前我县共有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50个,涉及49个行政村,1个社区。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我局按照《山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校确认办法》要求,对低保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每季度一次定期核查。另外,我局已于2022年10月底起,开展全县的低保复核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预计2023年4月底前完成。

关于履职尽责有差距,推动民政事业发展不够有力。

一是地域命名形同虚设的问题,对全县标准地名的命名、使用情况日常监管缺失,致使全县街巷及住宅小区名称的使用均未经民政部门审核、备案,造成命名乱象的问题。二是日间照料中心长期闲置的问题,2018年、2019年民政局共投资建设46个农村日间照料中心,因前期对该工程的改造建设调研不充分,只是简单拨付给各村委10万元改造资金,对后期运行缺乏监督指导,导致大部分日间照料中心运行寿命短,甚至长期闲置。

整改情况:自我县成立养老服务专班后,在各乡镇积极配合下,目前各日间照料中心已全部恢复运营。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全县门牌编号及地名进行摸排目前未开展。下一步计划:严格按照《山西省地名管理办法》相关条例,报经县政府批准后,对全县门牌编号及地名进行摸排,研究确定重要地名命名更名、地名规划、地名公共服务等问题,协调解决本县地名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对本地名称的命名、更名,由县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党组抓班子带队伍作用发挥不够。民政局党组目前只有党组书记一人,无法按规定召开党组会议。

整改情况:2022年9月进行小县改革后,我单位尽快与人社局进行融合,共同进行党组活动,规范化开展各项工作。

整改结果:该项任务已整改到位,需长期坚持。

对巡察认识不足。一是配合巡察不力。民政局对巡察组要求提供的资料,不能按照清单保质保量提供。二是被动应付思想严重。查阅民政局16人自查报告发现,11人将“巡察”错写为“巡查”,自查问题未结合具体实际剖析。

整改情况:一是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提醒,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全局观念,全面掌握巡察反馈意见。二是压实整改责任,根据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整改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整改工作部署到人、落实到事,逐一对账、销号整改。三是建立协作联动整改机制,局党组统筹调度,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各股室协调联动抓好落实。组织对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的学习,做到人人知晓。

整改结果:该项任务已整改到位,需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工作作风不实,形式主义问题突出。一是文风不实。会议制度存在照搬照抄,红头文件文号随意涂改。二是学风不实。民政局未严格执行机关周二集体学习制度,三是会议记录不规范。2017年至2022年,民政局会议记录存在多年份交叉记录,不能反映会议内容的真实性。四是考勤、外出报备、请销假制度流于形式。2022年以来,不执行考勤、外出报备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加强了对机关公文处理的规范,认真落实发文审批程序,明确了发文科室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审批领导等逐级签审程序,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办文质量。二是继续严格执行二、五学习制度,要求干部职工进行学习笔记的抄写等。规范会议记录,严格按照开会日期如实将会议内容进行记录,杜绝插页、补页的情况。三是在局内严格执行《石楼县民政局管理制度》,要求所有工作人员按规定到办公室签到上班或报备出差、下乡等去向,并填写派车单等手续,对个别需长期休病假的人员,已通知按规定到单位办理请假手续并提供相关医疗证明。

整改结果:该项任务已整改到位,需长期坚持。

9.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有差距。一是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不及时办理,群众办事难。二是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发放不及时。低保金、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未按月(即每月10日前)发放至救助对象。三是临时救助不能及时发放。不能及时解决全县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导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不到及时有效保障,引起群众强烈反响。三是服务群众意识淡薄,低保对象审核确认慢作为。民政局至今未开展低保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未按时间节点对低保对象进行审核确认。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分管领导已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要加强工作责任心,杜绝类此问题发生。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二是我局现已于每月10日前将城乡低保金、特困、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救助资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此外,我局已制定《石楼县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用于乡(镇)日常临时救助工作。我局将对乡镇上报的低保对象初审资料定期进行审批,并标注日期,确保新进或退出人员审批工作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

整改结果:该项任务已整改到位,需长期坚持。

10.救助资金审核把关不严,救助混乱。一是临时救助对象认定不精准,部分救助对象不符合临时救助“救急难”的认定标准。二是医疗救助混乱。医疗救助存在花的多救助的少、花的少救助的多的“畸形”现象。三是医疗救助审核把关不严。城乡医疗救助对象申请审批表中民政部门审批意见一栏均无负责人签字、无单位盖章,部分审批表中无审批时间。

整改情况:我局已组织社会救助股工作人员重新学习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认定文件,严格执行政策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予以救助。将受疫情影响导致家庭困难的群众及时纳入低保、临时救助范围。建立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下放临时救助审批权限,切实保障了疫情期间困难群众生活。规范审核流程,对于我县新进以及退出的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我局每月召开局务会进行研究,并表决通过,确保救助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整改结果:该项任务已整改到位,需长期坚持。

11.财务管理混乱。一是固定资产长期不清查。民政局未对固定资产定期盘点、清查,账实不相符。二是违规报销多报多领。三是采购管理混乱。如2018年救灾物资款,未见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四是工程款支出混乱。五是不签字直接报支。联签单存在主要领导及财务人员不签字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石楼民政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制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把好财政资金使用关口预防和杜绝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对财务人员的财经纪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学习培训,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制定《石楼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办法》《石楼县民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和财务核算的监督管理,规范财务审批流程和资金支出程序,堵塞风险漏洞,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使用效益。及时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加强账前审核把关,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整改结果:该项任务已整改到位,需长期坚持。

12.殡仪馆项目建设推进不够有力。一是进度严重滞后。二是项目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我县殡仪馆项目主体已完工,2023年将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二是我局及时对接殡仪馆项目施工方,对县殡仪馆项目的施工图纸进行正式图审,已出具正式的施工图纸。

整改结果:该项任务已整改到位,需长期坚持。

13.防范化解风险不到位,内部安全监管有漏洞。一是重要岗位监管体制不健全,存在廉政风险隐患。民政局外聘临时人员担任单位会计,对乡镇民政助理员缺乏制度性约束和规范化管理,未见签订廉政责任书。二是档案管理混乱。民政局2001年至今的档案未移交至档案馆,无任何管理制度,存在丢失、毁坏的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已召开专题会议就财务人员问题进行研究,将财务人员调整为我局正式人员。二是我局每季度对乡镇民政助理员进行培训,并签订廉政责任书,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职责。规范档案管理。指定专人进行档案的管理工作,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资料装订成册并移交档案馆管理。

整改结果:该项任务已整改到位,需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4.党建引领发挥作用不明显。民政局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不够,年检督促不到位,未能准确掌握流动党员情况,不能做到及时组建和撤销党组织。

整改情况:一是社会组织在进行年度年检时,同步提交《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年检报告书》,切实加强监督,对超过两年未年检的社会组织予以撤销。二是为我县60家社会组织选派了党建指导员,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实现以党建引领推进社会组织建设。

整改结果:该项任务已整改到位,需长期坚持。

15.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局内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各分管领导根据分工,定期对分管科室会议议定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督办,邀请派驻组的同志参加。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严禁“三重一大”事项不上会,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会议记录严格做到“五个明确”。二是按照公开透明民主的原则,对于我县新进以及退出的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我局每月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由在场人员表决通过,杜绝“一言堂”的情况发生。

整改结果:该项任务已整改到位,需长期坚持。

16.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一是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概念不清。二是民主生活会开展不严肃。2022年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自我批评浮于表面,查摆问题不痛不痒,无相互批评,用提希望代替提意见,未达到红脸出汗效果。三是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规范。2021年全年未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深刻查摆存在问题,敢于揭短亮丑,红脸出汗。局股室对近年来形成的文字材料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实现改文风,转作风。二是对今后民主生活会开展,把握主题,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问题要紧贴工作、思想和作风,对照问题分析原因;组织生活会,党支部要加大会前准备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务必做到组织学习到位、检视问题到位、谈心谈话到位,确保准备充分;同时提高会议质量,严格履行会议程序,达到党员自评真实诚恳,党员互评严谨中肯的效果,达到互促共进的目的;切实找准落实整改措施,逐项对照问题,认真研究提出针对性强、具体可行、量化可追溯的整改措施,并向党员群众公开;做好痕迹化资料管理,所有评定结果要进行公示公开,达到组织生活会会议流程标准。三是明确了“主题党日”活动的政治属性,它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化、常态化的重要形式,丰富组织形式,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参与率,切实开好主题党日活动。建立了健全了全年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固定主题当党日活动日期,严格遵循计划开展党日活动。

整改结果:该项任务已整改到位,需长期坚持。

17.对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一是对2021年省审计署审计发现2017年以来超范围发放城乡低保金的问题整改不彻底、边改边犯。二是对上轮常规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本轮巡察发现依然存在党费收缴不规范、制度执行不严格、救助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三是对健康扶贫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选择性整改。对巡察反馈的“医疗救助对象识别不精准,救助标准不固定”等问题未整改落实,也没有举一反三。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已责成社会救助股进行核实,对超范围发放城乡低保金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并将其多领资金退回国库。目前不存在超范围发放问题,我局将继续对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自查,形成长效机制,力求救助“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一是建好党员台账,吃清党员底数。二是党员组织关系有变动时,及时与组织部门及接收单位沟通,理顺理清党组织关系,保持线上线下名单一致。三是每季度及时收取党费并上交组织部。认真梳理反馈问题,由分管领导认领问题,制定详细整改措施,责任到各部室和个人,明确完成时限。同时,在进行日常的社会救助工作中,在办理低保、特困等救助业务过程中,要求首问责任人精准识别救助对象,明确固定救助标准,严格审核申请资料,在日常工作中要把审计整改与自查整改相结合,对违规领取救助金的情况及时联系相关人员要求退款处理。

整改结果:该项任务已整改到位,需长期坚持。

三、关于下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和巩固提升的初步打算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加强跟踪实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县委巡察三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工作力度,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358-5725898;电子邮箱:slxmzjbgs@163.com。

中共石楼县民政局党组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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