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天津国兴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受托机构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5-23432302008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国兴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受托机构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国兴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不需要资格预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企业年金基金受托机构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企业年金基金受托机构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是经国家金融 监管部门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分支 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它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
2.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权人参加开标会,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 则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受权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受权人携 带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并颁发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人资格
(或其分支机构)(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如为分支机构的,必须是具有上级法人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省级分支机 构(提供有效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内 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受托业务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受托业务活动中无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放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相关内容响应文件中缺少以上 任何一项或有不满足以上条款要求者,均按否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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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2日08时30分到2023年04月18日17时00分
招标 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5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5日10时00分
联系人:谷先生
电话:186 0077 3263
邮箱:m1860077326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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