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
为进一步落实《2023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中共黄浦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和《黄浦区人民政府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安排》,深入推进本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法治政府建设新的突破,现将有关部门、单位在2023年黄浦区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主要任务与职责分工安排如下:
一、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全方位推进机制
二、加大全区中心工作法治保障力度
三、着力提升依法行政建设质效
四、提升政府整体服务效能
五、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七、提升现代公共法律服务能级
八、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用
九、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
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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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全方位推进机制
(一)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
进一步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完善学习培训常态化机制,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样性的学习培训教育,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全面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落实全面督察与专项督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2023年度专项法治督察。
全面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常态化,通过区级重要会议重点部门专题述法、部门内部会议专题述法、年终述职专篇述法“三个层次”,推进述法工作全覆盖。
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暨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会议。
(二)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
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每年年初向区政府报告本单位上年度法治建设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并在部门网站公开报告。
区政府向市委、市政府、区委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区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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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全区中心工作法治保障力度
(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深入落实上海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方案和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6.0版)。
全面实施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扩大多部门联合监管范围和频次,完善监管方式,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
健全完善区级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制度,严格三级把关制度,进一步优化第三方评估机制。
举办外滩金融法律论坛、外滩法治汇等专业论坛开展相关研讨研究。
(二)加强城市更新法治保障。
聚焦重点难点,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全力以赴完成成片旧改收尾。
推动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全程参与城市更新,为城市更新全过程、各环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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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提升依法行政建设质效
(一)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激励约束机制。
开展决策后评估,更好指导前期决策制订工作。
(二)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业务指导培训。
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业务指导培训,整合法律顾问等多方资源,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效能。
(三)提升依法决策质量。
重大行政决策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根据强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新要求,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核环节的公平竞争审查力度,确保规范性文件符合公平竞争制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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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政府整体服务效能
(一)推动专用信用报告代替有无违法记录证明落地实施。
推动实施《关于推行市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在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税务等23个领域试行市场主体线上开具专用信用报告代替有无违法记录证明,大力推行“市场主体合规一码通”。
(二)构建线上线下全面融合的政务服务体系。
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实现线上线下服务标准统一、全面融合、服务同质,推动PC端、移动端、窗口端、自助端的“四端”联动,创新试点虚拟政务服务窗口办理,远程互动引导式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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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上海市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统筹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规范、有序做好执法证件制发等工作。
(二)推进区、街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全覆盖。
组织开展《上海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培训。
积极推进区、街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1+10+N”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区层面建立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的基础上要求10个街道在法治建设委员会下设综合执法协调监督小组,居委或者企业建立N个执法监督联系点。
探索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代表等作为特邀代表共同参与行政执法监督。
(三)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通过案卷评查、法治督察、执法监督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等多种方式督促主要执法部门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中严格遵守市级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
深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组织调研完善配套制度机制。
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消防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实施执法工作指引和标准化检查表单,规范日常监管行为。
积极推行智慧执法、精准执法、非现场执法等。
(四)全面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制度。
全面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制度,倡导运用劝说、教育、指引等柔性执法方式。
(五)运用好全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
全面推进本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在本区的应用,各单位执法办案“应上尽上”、执法案件数据“应归尽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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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
推进行政复议接待场所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发挥行政复议窗口在复议咨询、受理申请、开门办案、协调争议、工作宣传等方面的功能作用。
积极推动在各街道设立行政复议案件收件点,方便群众就近提出申请。充分发挥街道调解平台优势,实现化解行政争议关口前移,将行政争议化解在早期、化解在基层。
强化案前、案中调解,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探索建立行政复议抄告工作机制,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工作。落实行政复议应诉管理系统使用,加强办案全流程管理。
强化人员保障,编写行政复议典型案例集,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建立健全业务学习长效机制。
(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
持续推动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加强指导协调监督,深化府院互动,进一步提高出庭应诉率和应诉水平。
组织开展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和“三合一”进党校活动,探索“三合一”活动进高校。
积极参与本市行政复议十大典型案例、行政复议应诉十大办案能手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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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现代公共法律服务能级
(一)深化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出台我区贯彻落实《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办法》相关文件,细化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机制架构、责任分工和管理制度。
(二)打造外滩法律服务集聚带。
打造外滩法律服务集聚带,实施高端法律服务资源迁、引、培、聚行动计划,立足黄浦“3+3+X”产业格局,深化“产业链+法律服务”模式,促进本区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三)完善数字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进一步完善区数字法律服务平台后台功能,探索对各类业务系统内部管理、外部服务数据进行采集、汇总、存储、分析和可视化运用,以“一屏观天下”的直观形式,实时动态反映司法行政内部运行和外部服务的全貌,精准辅助科学决策、对接群众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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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用
(一)积极推动行政争议有效化解。
落实《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加强诉源治理,积极运用调解方式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发挥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作用,加强与人民法院的衔接,方便市民群众就近获悉行政争议化解途径,助推行政争议就地快速化解。
(二)坚持“三调联动”。
坚持“三调联动”,完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构建大调解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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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
(一)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共同体建设。
召开共同体成员单位联席会议。
编制《黄浦区基层依法治理手册》,复制推广业委会法治评估体系,复制推广《住户守则》新型自治规约。
召开2023年黄浦区基层法治观察工作推进会暨专题培训,开展2023年度黄浦区优秀法治观察建议书征评活动。
开展第七届黄浦区法治建设优秀案例征评活动。
(二)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
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
(三)组织开展法治示范街道、社区创建活动。
组织开展第二批上海市法治建设示范街道创建。
推动本区“一街一品”创建工作,推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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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
(一)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高公务员法治素养。
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
组织新提任区管干部法律知识考试。
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推广分级分类培训,提高公务员依法履职能力。
(二)持续推动“八五”普法,创新开展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试点工作。
召开2023年度黄浦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年度工作会议,制定黄浦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应知应会清单,开展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
推进普法活动品牌建设,开展上海市法治文化品牌阵地和品牌活动创建。
制定黄浦区公民法治素养试点推广方案,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测评活动。在全区复制推广南京东路街道承接的司法部关于公民法治素养试点行动项目。
举办好第二届上海市法治文化节黄浦专场活动。举办“12.4”全国第六个宪法宣传周活动。
来源:黄浦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张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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