皎平渡派出所:
遇好心人返还遗失现金
皎平渡派出所民警在巡逻途中遇到一名当地群众普先生,他称在街上赶集过程中拾到一个包,里面有大量现金,请求帮助找寻失主。
屏山派出所:
屏山中学四名同学拾金不昧
3月14日13时30分许,屏山中学四名学生在滨河公园捡到一个黑色包,包里面装有一部手机,200多元现金。随后四名学生将包送到屏山派出所交给民警。民警表扬了四名同学拾金不昧的行为,同时详细了解了四名同学捡到包的经过,向他们承诺一定帮助他们找到失主。
经过民警多方查找,于13时50分联系到了失主,包失而复得让失主十分开心,失主连连道谢,再三恳请民警对四名拾金不昧好少年表达真诚的谢意。
屏山派出所:
女士捡到存折 民警助力送回
屏山派出所1号车巡逻至五星路路段时,一位女士将警车拦停,称在附近人行横道上捡到一本存折及600元现金,请求民警帮助查找失主并归还钱物。
民警了解了情况后驾车前往存折开户银行,向银行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后,查询到存折开户人联系电话,联系上开户人孙大娘。民警表明身份后询问孙大娘是否丢失钱物时,老人称自己刚才从银行取600元生活费出来后,不小心把存折和夹在存折里的600元现金弄丢了,焦急不已。
民警随即赶到老人的小区门口,向孙大娘核实身份信息后将钱物如数交到了老人手中,老人接过失而复得的生活费时感动的热泪盈眶,连连向民警表示感谢,希望民警代其向拾金不昧的爱心人士转达谢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其实在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中亦有所涉及,其中“盗窃罪”、“侵占罪”等属于侵犯财产、侵害民事权益的法律规定,它们反映了保护个人财产所有权的法律意义。
在法律层面,“拾金不昧”具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要求拾得物品的人应当及时归还失主,承担相应的义务。因此说,“拾金不昧”既是一种文化传统,也是法律规范,两者相辅相成。
编审:钱劲
终审:王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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