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河北清河农村商业银行春冬季职工工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清河农村商业银行春冬季职工工装采购项目 ,项目业主为 河北清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资金来自本单位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河北清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河北清河农村商业银行春冬季职工工装采购项目
2.1.2采购内容:春季短袖衬衣、西装裤子、女士职业裙;冬季西装外套、西装裤子、衬衣。具体数量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2.1.3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1.4资金来源:本单位自有资金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供货期: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承担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2)近3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a、提供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如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b、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任意一次依法缴纳税收及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
(7)提供职工近一年社会保险证明;
(8)参与本次投标的单位需持样衣、展衣架、布料卡到开标现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3月27日至2023年03月3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②近3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③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④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人到场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等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其他要求:各潜在投标人请持报名资料进行现场报名,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未进行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过程中的资格后审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19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b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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