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1日起,四川省天然水域禁止游钓令执行以来,绵阳市公安局特巡警在城区各天然水域持续开展清查游钓行动,一段时间以来大部分的游钓爱好者能够理解禁钓令,自觉遵守,不在天然水域垂钓。但总有自负之人,不以为然,雨夜里河边违规钓鱼。
3月23日22时许,绵阳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巡逻五大队民警在对涪城区安昌河河堤进行巡逻巡访时发现了一个小伙正在夜钓,民警立即上前询问“成果”,小伙表示自己刚到一会儿,还没有收获。民警现场告知,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规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是大部分鱼类的产卵繁殖季节,全省天然水域禁止游钓。
鉴于垂钓行为刚开始,未有实质性的渔获,且小伙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今后一定不在禁钓期内违规游钓。鉴于其认错态度诚恳,民警对其违规垂钓行为现场进行了批评教育,随后小伙收拾好钓具后离开。
据介绍,今年禁渔期开始以来,巡逻五大队在巡逻巡访中,将持续深入开展禁钓清查行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目前已规劝违规垂钓行为10余起,辖区内安昌河沿岸违规垂钓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民警温馨提示:自3月1日到6月30日,全市天然水域禁止一切捕捞和垂钓活动,电鱼、毒鱼、炸鱼、钓鱼等一切非法捕捞都涉嫌违法。禁渔期不听劝告拒不改正依然钓鱼的,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可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樊尧泉 母贤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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