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人周刊#前不久,两会代表期间,讨论了老百姓民生问题:如医疗、教育文化、养老保险、人口增长方案等,还有一位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前山东菏泽市委书赵润田提出了“贪污50万元判死刑”的标准。我个人坚决反对,原因有以下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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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混乱,不利于操作实施:全国公务员有8000万人左右,按照20%的概率那么贪污人数至少1600万左右。如果按照人大代表赵书记的意见50万元判死刑,那么需要多少人去调查取证,即使查出来了,一下枪毙那么多人也不现实,他们留下来的工作谁来接手也是一个问题。
02
金额太低,才区区50万元而已,判刑太重:如山西厅官贪污敛财7亿,惊动中央。郝鹏俊经营煤矿七年非法收入7亿多净利约4亿。在他和妻子、儿子、孙女的70多个账户存款近2亿。北京有35套房33套房在3环内,海南3套房,房产也被查收。余姚市教育局局长王胜战贪污3亿元,前国足主席陈戌源贪污30亿元,如果按照50万元标准可以枪毙无数回了。如果统一枪毙的话,那么全国没有几个清官,剩下的全是老百姓和工人,学生,没有人去管理国家。
03
容易使极端贪污分子更加贪婪,贪污升温:就像极端杀人犯一样,杀一个也是死,杀十个也是死,不如多杀几个。贪污分子也会这样想,贪污50万不如贪污5000万,甚至几亿,先享受了生活再说。
04
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如果真的按那个标准进行,人人自危,官官相护。况且好多人无心工作,没有效率,整天想着怎么去填补漏洞。同时法院判处死刑有规定,除非一些故意杀人犯,特大刑事犯罪分子,判死刑外,其余的很少有死刑案例,除非修改法律。
结束
从以上四方面可以看出:赵书记提出的50万元判死刑的标准,不太适合,至少目前看来不现实。虽然大多数网友持赞成意见,对于贪污分子也是深恶痛绝,但现在方案还不成熟。
大家怎么看待这个提议?欢迎发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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