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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我国不但拥有悠久的酿酒历史,还孕育出了极具民族特色的酒文化。
酒不仅是英雄豪杰谈天说地的必备食粮,还渗透进了崇尚雅韵的诗人群体中,是不可多得的“雅俗共赏”之物。
李白可以一日喝下三百杯酒,整日整夜地浸在酒坛中也不耽误他写诗。
武松在喝完十几碗酒后,还能意气风发地施展拳脚,并一举拿下大老虎。
似乎,不管这两人如何浸染在酒中,都不会耽误正事。
难道,李白、武松就是传说中对酒精免疫的人吗?
事实并非如此。
李白、武松二人的酒量其实掺杂了许多“水分”。
而这些“水分”的来源正是古代的“酒”与“酒器”。
酒之渊源:回顾唐代以前的酿酒技术
不可否认,古代人所说“酒”的内涵与现代人并无二致。
但“酒”本身却不大一样。
这是因为“酒”的种类相当繁多,而在名称上又统一以“酒”冠之。
这就导致,在讨论不同时代的人的酒量时,常常会忽略这一时代盛产何种酒。
通常认为,现代人以白酒为主要酒类。
然而,在古代社会,白酒算得上是稀缺玩意。
根据甲骨文资料的说明,酒在殷商时期便已出现。
此时的酒,还是用黍做原料酿制而成,内有大量的谷物杂质。
沿袭旧制的周朝也发现了酒的可贵之处,便专门设立行政机构管理制酒业。
春秋战国时期,由于礼制的松动,各国诸侯纷纷在自家都城发展起了制酒业,并允许私人酿制供自己饮用的酒。
如此一来,整个社会开始尝到了酒的甜头,普通老百姓沽酒饮酒已经是再寻常不过的事。
只不过,酒中的谷物杂质还是极大地影响了酒的口感和纯度。
秦汉时期,制酒技术得到了质的发展。
先前使用的过滤物品——茅草,此时已经被细密的大口袋所代替。
过滤品的更换导致酒中杂质大大减少。
酒质开始变得清澈,口感也不再似先前那般粗糙。
而酒质的提升,又迎来了整个社会与酒的狂欢。
家家户户的人,不论身份高低,平日里总是要喝上几口酒才尽兴。
这一风气发展至魏晋时期,大有演变成嗜酒如命的倾向。
当时的富贵子弟纷纷以酒作为人生的标榜,不把自己喝到醉誓不罢休。
《晋书》记载,陶渊明就曾感叹道:“令吾长醉于酒, 足矣。”
如此看来,似乎这一时期的人酒量极好,不然怎么四处去比拼酒量呢?
实则不然,因为魏晋时期尚未发展出高浓度酒精的蒸馏酒。
在古代社会,酿酒的步骤其实非常简单。
古人多是利用酒中酵母自然发酵,促使酒精的产生。
而当酒精浓度达到百分之十左右的时候,酵母就会停止活动。
发酵速度也会随之减慢,甚至是停滞。
因此,古人酿酒的方法虽然能让酒有些许“酒味”,但始终无法提炼出高浓度的酒精。
这也就意味着,在蒸馏这一手段尚未出来之前,古人所酿造的大部分酒,其中酒精的浓度都不会超过百分之二十。
显然,按照现代人的理解,酒精浓度不超过百分之二十的酒并不能算作真正的“酒”,只是掺了些许酒味的水。
既然在唐代以前,人们大多品尝都是低浓度的酒味饮料。
这是否又意味着唐代的人也只能如此呢?
烧酒的出现:唐代酿酒技术突变
尽管低浓度的酒味饮料已经让整个社会陷入狂欢的状态,但古人并不满足于此。
他们迫切地想知道如何开发高浓度的酒。
幸运的是,唐人似乎发现了酒的秘密,
其利用酒精与水的不同沸点,即可蒸馏出酒精浓度较高的酒味饮料。
这一种酒,在当时又被称为“烧酒”。
根据《本草拾遗》的记载,只需要酒培中有“甄(蒸)气水”,便可“以气乘取”,进而制造出蒸馏水。
换言之,唐代已经拥有制造蒸馏水的条件,那么也可能将这一方法用来制作蒸馏酒。
与此同时,《唐书》中还记载道:“蒲桃酒西域有之,前代或有贡献······酒成,凡有八色,芬香酷烈。”
这里所说的“蒲桃酒”正是新疆特有的葡萄酒。
唐朝击破高昌之后,葡萄酒的做法便在京都流行。
值得注意的是,《唐书》对此酒的描述是“芬香酷烈”。
一般来说,酒有芬香是一件极为正常的事。
果酒、谷物酒均有浓郁的香气。
但问题在于,这些酒不大可能做到“酷烈”。
道理很简单,“酷烈”一词表明的是葡萄酒的口感。
而低浓度酒精的酒味饮料入口并不会对味觉过分刺激,更谈不上什么“酷烈”了。
那么,能做到“酷烈”的葡萄酒,只能是被蒸馏过的酒。
尽管唐代已经出现了“烧酒”和蒸馏手法的文献记载,但烧酒并未在社会面上广为流传。
作为一种新式饮品,大多数人并不能适应其酷烈的口感,更倾向于温和的果酒。
同时,烧酒的酿造技术还处于初步发展的阶段,不论是理论还是具体实践都不够成熟。
这也导致烧酒未能大量应用于社会上。
像由西域引入的葡萄酒,也只是专属于皇室,并未下沉到普通平民百姓。
更为重要的是,此时唐代的制酒业可谓是百花齐放。
地区名酒层出不穷,如山西的汾酒、四川的竹筒酒。
既然烧酒在唐代并未普遍应用,那在宋代的状况又是如何呢?
根据《通鉴纲目》记载,宋人认为烧酒即是火酒。
蒸馏过后的酒由于酒精浓度过高,的确能够燃烧。
只不过,宋人对烧酒的这一认识,又限制了其应用范围。
烧酒多用于医用,而较少地为人们所饮用。
宋朝医书中多次提及“烧酒”便是一个典型的例证。
如唐慎微编纂的《重修政和经史证类备用本草》便记载道:“羖羊角微寒烧酒服”。
另外,此书中还15次提到“烧酒服”的类似字。
而记载了大量酿酒技术的《北山酒经》却只提及黄酒、果酒,丝毫不提及烧酒的存在。
由此可见,宋人虽然意识到了烧酒的存在,但在日常生活中仅将烧酒视作医用药酒。
真实酒量:唐宋时人的喝酒习性
如前所述,尽管烧酒已经在唐宋时期出现,但尚未进入平民百姓的日常生活中。
那么,像李白这类的大诗人,有没有可能日引三百杯烧酒呢?
诚然,才气出众的李白在受到皇帝宠幸之时,或许能尝到烧酒的滋味。
但在历史上,李白却是怀才不遇的典型人物。
换言之,其仕途并不如意,生活也是颇为窘困。
在此等条件下,喝上高纯度的烧酒几乎是非常困难的。
就算李白喝下的不是烧酒,那一般的果酒能喝下三百杯不也是酒量好的体现吗?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诗歌中出现的酒量描述,并不能直接置换成现实。
诗歌讲究创造,而“创造”本身又不排斥夸张的手法。
换言之,不管李白是自称一日三百杯,还是杜甫夸赞其斗酒诗百篇,这些说法都带有夸张的意味,无法尽信。
同时,古代社会的计量单位与现代社会并不一致。
因此,杜甫所言的“斗”也不能直接置换成“十升”。
更重要的还在于,古代社会的计量单位多以当时的器具为依据。
根据出土文物资料显示,唐代的酒器是一种小酒杯,其大小与如今的小玻璃杯差不多。
换言之,李白的一斗,实际很有可能就是一杯。
既然如此,武松的十八碗也不能以当下碗的大小去衡量其酒量了。
一般认为,宋代的酒碗并不算大。就其容量而言,大约与当代一次性纸杯差不多。
武松喝了十八碗,换算成如今的计量单位,大概也就是五六斤左右。
又加上当时市面上所流行的酒,只是普通的米酒、果酒,还不是酒精浓度高的烧酒。
因此,武松的十八碗,也就相当于现代社会的九、十瓶啤酒的量。
虽说只有九、十瓶啤酒的量,但武松能做到一次性喝完不倒、不吐,还能上山打个老虎,只能说明他的酒量确实不错。
与之相比,李白的酒量着实掺的水分大了些,但武松的酒量还算可以,与现代人的设想差别不大。
结语
诚然,历史记载是现代人了解古代生活的重要方式。
然而,一旦用现代眼光去观照古代生活,便容易因为认知上的误差,产生不少误会。
李白、武松虽好喝酒,然其所喝之酒只是酒精浓度相当低的米酒、果酒这类,并非高浓度的烧酒。
同时,二人所用的容器,也并不足以作为将其视作饮酒高手的证据。
参考文献
《唐书》
《北山酒经》
《晋书》
《本草拾遗》
《通鉴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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