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可分为三种情形:未在法定期限内答复;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全面、不完整;未尽到充分、合理查找、检索义务即称信息不存在。那么政府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不履行公开职责该怎么办?下面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为您讲解相关法律知识。
案情简介
JINGKANG LAW FIRM
张先生家住贵州省某村,在该村拥有合法宅基地及地上房屋。其房屋在2021年被纳入征收范围,为了了解征收政策,张先生委托了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团队、魏玉春律师帮其依法维权。
经过律师团队的调查取证,魏律师认为首先需要对涉案房屋征收资料进行收集,于是张先生在魏律师的指导下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但是县政府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答复,于是将县政府诉至法庭。
法院观点
JINGKANG LAW FIRM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中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本案中,原告申请的政府信息属于被告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但被告收到原告申请后,未在法定时限内对原告进行答息,也未告知原告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系违法。
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