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10岁的孩子在面对性犯罪时,只有手足无措,他们甚至连反抗的能力都没有。
而这起案件更令人难以接受,7岁女孩在教室被老师强奸,案发时,女孩的奶奶就在教室外面。
一、真实案例回顾
21岁的云某是一名大四学生。
由于空闲时间较多,他便想找个兼职,思来想去,最终在一家琴行做起了老师。
他学过挺长时间的钢琴,虽然不是什么大师,但教教孩子还是绰绰有余的。
又是本科学生,又学过钢琴,就算不是品学兼优,但也该差不过。
可云某不是这样,在教导的过程中,居然对学生有了非分之想,要知道,他班里的孩子也就七八岁。
这天下午2时许,7岁女孩优优在奶奶陪同下来到琴行练琴。
云某从办公室出来喝水时看到了优优,他看了看时间还有半个小时才上课后,便萌发恶念。
他从优优奶奶的手中接过优优,将她带到了一个没人使用的教室,让她先自己练练琴。
云某先是看着优优练了一会儿,然后便坐到她旁边,让她站起来,打开手机让她玩游戏,随后开始实施侵害。
期间,优优有过反抗,但云某稍微一威胁,她就不敢再挣扎。
一段时间后,云某带着优优走出这间教室,前往另一间教室和其他同学一起上课。
整个过程中,奶奶就坐在教室外面的凳子上,但却没有察觉出丝毫异样。
当天晚上,优优的父母发现她走路不正常,情绪十分低落,于是询问她怎么了。
可优优一个劲儿地哭,就是不说发生了什么事情,奶奶也是不明所以,她一整天都陪着优优,没见到优优被谁欺负。
眼看优优被逼问得越哭越凶,优优父亲便不再让妻子逼问。
到了晚上9时许,优优准备睡觉,父亲走进卧室,开始跟她聊天。
等优优放松些后,才询问她今天发生的事情。
这次,优优没有隐瞒。
在优优面前,父亲努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绪,等走出卧室,他既愤怒又崩溃,将这件事告诉妻子。
他们不愿意相信这是真的,可优优的话,优优的表现都告诉他们,这件事千真万确。
次日早晨8时许,夫妻二人来到琴行,找到负责人,调取教室监控,看到了白某侵害优优的画面,他们立刻报警。
当天,云某就被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而云某的父母得知此事后,通过琴行找到了优优的父母,提出3万元的赔偿,希望他们能谅解云某,给他一个从轻处罚的机会。
可是,优优是父母的心头肉,他们绝对不可能为了3万就表示谅解。
夫妻二人明确表示,钱不要,不谅解,法院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二、云某将面临何种处罚?
云某明知优优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却依旧违背她的意志,采用言语威胁,与她发生关系,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在三至十年的有期徒刑内从重处罚。
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最终,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三、优优只有7岁,为什么不是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呢?
《刑法》上对强奸罪确实有该处罚,但是要满足某些情形,比如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
具体到案件中,云某的行为无疑是满足了这一点,但该案中有一个特殊情况:云某和优优的只是接触,没有插入。
根据最高法院1955年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的一个会议纪要,如果犯罪者意图用生殖器对幼女的外阴部进行接触,并且有了实际接触的也按已遂的奸淫幼女认罪,但认为比实施了性交行为的情节要较轻。
除此之外,云某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理。
如果不考虑这些因素,云某会按照十年以上进行判决,但综合考虑所有的因素后,就需要减少基准刑。
因此,最终给云某判了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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