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听音乐或者喜欢刷短视频的朋友们,最近肯定没少被这两首歌给洗脑,那就是歌手艺娜演唱歌曲《爱如火》和李荣浩的《乌梅子酱》,一个是如火般激情热烈的热恋期,一个是爱情如乌梅子酱般酸酸甜甜,像极了初恋的感觉,你更喜欢哪首呢?
随着短视频的火速发展,很多流行歌曲也被广大网友们制作成各种背景音乐,有的曾经无人问津的歌曲因短视频而再次走红全网,比如前期火的《狂飙》带火了歌手张杰的歌曲《听》,并一度成为狂飙专属BGM,还有因为歌火带火视频的,比如陈奕迅的《孤勇者》,一度全网爆火,成为全网最受欢迎的短视频背景音乐。
在知识产权中,商标是与热点结合得最紧密的,上述较火的歌曲均遭到商标抢注,其中申请注册“孤勇者”商标的,目前已有多家均被驳回或无效宣告,“爱如火”和“乌梅子酱”商标也被多家抢注,目前处于注册申请状态,但小编了解到,近期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另辟蹊径,申请注册了“孤俑者”、“俑者”商标,国际分类为:33-酒,怎么感觉也有蹭热度的嫌疑呢,还有杭州网易云音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爱如火”商标,国际分类为教育娱乐,当前商标状态为申请中。
流行歌曲遭商标抢注早已不是新鲜事了,若说谁的歌被抢注最多的,怕莫过于周杰伦了,据报道,目前,从“范特西”“青花瓷”到“七里香”,再到“夜的第七章”等以往专辑作品,都已被商家或个人抢注商标成功,不良商家为蹭热度,不仅在周杰伦的歌曲名称上花心思、打主意,甚至在《说好不哭》MV里出镜的奶茶以及画面当中出现的“彩蛋”,同样被抢注了商标。我们都知道,歌曲是受版权保护的,在用作商业盈利的情况下,未经原唱的授权是不能随意翻唱的,这也就是很多明星在综艺中哼唱别人歌曲时都小心翼翼只唱几句词,那很多网友会有疑问了,歌名难道不受版权的保护吗?
众所周知,著作权需要符合“独创性”特征,而歌名仅仅几个字的组合,很明显不满足独创性的特点,因此,歌名不享受著作权的保护,歌手若想保护自己的歌名,最好的途径就是申请商标注册进行保护。当然也不是所有歌名都能申请注册商标的,首先,歌名注册成商标要符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不得违反禁用条款,如,不能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等,例如《狗男女》、《摇头玩》等作品名称中有宣扬淫秽、暴力、教唆犯罪或者危害社会公德的内容,这些作品的名称均不可申请注册商标,另外也要符合显著性和唯一性特征,单纯描述商品的特性和用品的歌名是不能注册成为商标的。
总之,我们在喜欢听歌的同时也应当尊重作者的智力成果,热歌注册成商标固然有一定的商业价值,也应避免恶意抢注,同时原创作者也应当及时注册商标,按需要进行防御注册是维护自己作品权益的一个重要方法。同时,也要密切关注国家注册商标动态,进行商标监测,及时处理假冒、侵权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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