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交通事故频发,超速、逆行、闯红灯等多种违法行为难以被执法人员确认到。
然而“电子警察”的出现,就能大大的弥补这一缺憾。1997年第一台“电子警察”研制成功并在深州得到了广泛应用,它通过全天候的监视,捕捉违法车辆图文信息,并传送数据进行处理。
“电子警察”的出现大大的提高了执法的效率,事故率也有下降还能提高驾驶人的自觉性。
然而最近有消息指出,“电子警察”或将全面拆除?因为“电子警察”的出现有利也有弊。
弊端就是给人的感觉像是为罚款而专门设立的,毕竟“电子警察”在工作时不是实时的并且驾驶人只能在几天后收到罚单时才知道自己违法了,但是对于是什么时候违法的那就不知道了。
所以说这引起了很多人的不满,难道罚款才是目的吗?“为罚而设”的情况何时才能停止。
“电子警察”处罚力度太严?
像一些偏远的地区没有交警在现场执法或是执法人员不足,那就有可能出现违停、超速、闯红灯等违法问题。
如果没有监管肯定就会有人不按照交通法规执行,就会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而且很多司机会开夜路,到了晚上会更危险。
所以“电子警察”的设立不仅节省了人力还能起到很好的监管违法行为的作用。
“电子警察”是现代行政执法手段的一种媒介,它通过技术手段把有用的信息转化为可视听的资料,可以作为案件证据,而且它还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有效。
不过这也让很多司机头疼,因为很多时候司机在正常行驶过程中被拍到有违法行为并开出了罚单。
等收到信息的时候才发现,只是在开车时摸了一下脸就被“电子警察”误以为是打电话,随后就被拍下。
还有的人明明系了安全带但是却被拍下,处罚理由是没系安全带,还有的人同时接到4张罚单,还是同时同地,这些离谱的事情不得不让人对“电子警察”产生质疑。
据了解,之前有一年的罚单就能开出3000亿元,在北京的某处高速公路一个月的违法行为就高达四万多起。
这样就会让人产生一种情绪,有些地区本身就设计得不合理,再加上“电子警察”的滥用,那罚起款来就如同印钞机啊。
所以之前韩德云代表提出建议,为了防止“电子警察”的滥用,建议对以罚款为目的的电子抓拍设备进行拆除。
“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带来的优缺点
电子设备的应用只能起到辅助的效果,并不能真正地代替人,所以说很多时候还是有漏洞的。
比如如果在经过一些漆黑路段时,有人故意遮挡号牌,那在经过“电子警察”的时候就难以被发现。这样的行为当然是非常错误的,如果你遮挡了号牌,交警还是会有办法找到你的。
电子设备的优点是能做到严格执法、提高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加快电子政务的建设,但是有利就有弊,电子设备的缺点就是失去了教育功能,成为了罚款机器;程序过于简化。
现在我国的这些电子设备还是需要完善自己的功能,不能一味的以罚款为目的。不过想要真正地躲过这些探头还是需要各位司机朋友约束好自己的行为,遵守交通规则。
“电子警察”会被拆除吗?
对于韩德云代表提出的建议,在网上也引起了一些讨论,但是目前这一提议还并没有被采纳,所以“电子警察”还是不会被拆除的。
但是我们要说的是,电子眼能成为交通系统的好帮手而不是失去原本的意义成为死板的罚款机器。
在什么样的路段设置何种电子设备,使用标准和程序也应该设立清楚,像一些偏僻路段的“电子警察”坏了有一段时间了,但是无人修理时间一长竟成为了摆设。
所以何时进行一次设备检修都要有个标准,这样才能更有效的发挥它的作用。
“电子警察”的设立是有效的,但是因为一些条件的不规范,导致一直被社会大众所诟病。
希望国家能真正的注意到这一情况,从而进行完善这样就能更好的维护法律法规,对于被处罚的人也要做好可以申诉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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