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号文件的正式颁布,国家明确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切实摸清底数,加快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加强规范管理,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以后,越来越多农民朋友开始关注农村宅基地建房的问题,特别是一户多宅、无证农房,在国家新政策的推进下,今年会不会面临全面拆除?也成了部分农民的担忧。那么究竟新政以后,哪些农村房将面临拆除,又有哪些情况的“一户多宅”可以免拆除呢?针对宅地基改革,今年又将迎来哪些新的变化?具体咱们来了解一下:
【中央铁令:宅地基改革!加速房地一体确权颁证,3类农村房将“全面拆除”?】
进入2月以后,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到了宅基地改革问题,从相关文件中可见,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将是近期宅基地改革的重点,也是“三权分置”的基础。
确权登记颁证以后,地随房走,农民对房屋拥有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可以出租,可以搞农家乐,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经营活动等。如此,既保证了农民的财产权益,又有利于盘活农村的闲置宅基地和农房,还保障了进城落户农民的权益。所以,对于房子有证的农民朋友,新政策的出台,也意味着他们将来的收益也会更有保障。
但是,对于无证房农民,接下去可能就要面临房子被拆除的风险,根据现行的政策,未来将会有三类农村房面临拆除的可能。
第一类,占用耕地的房子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非建设用地不允许上面建房,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区,更不允许搞任何建筑。如果农村房子属于这种违规建造,不仅无法获得确权领证,最终这种侵占耕地的房子还将面临全面拆除。
第二类,不符合乡村规划的房子
如果房子在乡村规划区,确实影响了整个乡村的规划,那么这类房子哪怕有产权证,最终也会面临拆除。当然,这种拆除也会给予一定的补偿,但是如果是无证房或被认为为违规建造的房子,这种情况下哪怕拆迁,也大概率不会有任何补偿。
而且,在认定违规建造房子方面,子婳也提醒咱们广大农民兄弟,建房千万按正常流程申请、审批建造,莫要投机钻空子,违反整个建房审核审批流程,这种情况下建房,也是会被认定为违规建造的。千万要注意。
第三类,违反一户一宅建造的房子
今年,国家再次明确将继续加强一户一宅、一户一田相关土地试点的落实推进。这就意味着,过去一些乡村存在违法建造的“一户多宅”,最后还是要面临拆除。
但是,也有另外三种情况的“一户多宅”不受此次宅基地改革的影响,不会面临拆除。具体咱们来了解一下:
【中央一号文件:“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另有三种自建房不会拆除】
在今年颁布的一号文件中,除了明确土地改革,针对宅基地建房“历史遗留”问题,也提出要求妥善化解,比如,祖传下来的一户多宅,这种历史遗留问题就算不得违法建造,大概率就不会面临拆除。除此之外,还有三种情况的“一户多宅”自建房,将不会面临拆除:
第一种,合法继承的宅基地房屋
比如,上面讲到的继承房,根据现行的规定,宅基地归集体所有,但是农民也同样享有继承房子的权利,而根据房地一体、宅基地跟房子走的原则,农民合法继承的房子就享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权。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存在的一户多宅,虽然目前还可以不拆除,但是,根据现行的政策长远预测,将来农村很多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一户多宅,也极大可能或会面临拆除,所以大家在这个方面提前做好心理准备。
第二种,人口多家庭建造的一户多宅。
有些地区在一户多宅方面也会以总面积来要求,不得超过120平方。比如,一家10口人,按人均面积本可以在原有房屋进行扩建,但是无法实现扩建的,就可以申请另外一处宅基地建房解决居住问题。针对这种情况存在的一户多宅,最后进行确权颁证后,也是不会拆除的。
从上述宅基地改革措施中可见,一户一宅并不区别对待群体,更不会包庇富人、亏待穷人,对于咱们普通人来说,一户一宅政策既避免了一部分人乱占用耕地建房,更避免了因为有钱人一户多宅,而导致农民无法实现宅基地建房。而随着一户一宅政策的全面推进,宅基地改革一视同仁,农民的居住权益也将得到更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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