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3年度沧州港口企业安全隐患排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度沧州港口企业安全隐患排查项目,项目业主为沧州市港航管理局,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沧州市港航管理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2023年度沧州港口取得港口经营资质的港口企业10家,每季度需要开展一次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2采购范围:2023年度沧州港口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服务。
2.3服务期限:1年。
2.4服务地点:沧州市渤海新区。
2.5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2)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安全评价工程师证书和高级职称。
(3)信誉要求: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其他要求: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小微企业声明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磋商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31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夏工
手 机:132-4177-5805
邮 箱:zb001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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