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建彬是云南省石屏县人,现40余岁,10余年前退伍后进入石屏县人民法院工作。
刚到法院时,车建彬的表现很好,还获得了大学学历,成为石屏县人民法院民庭的一名法官。
车建彬
5年前,车建彬周围的朋友发现,“优秀法官”变了,变得愈来愈爱打麻将,并且突然之间变得很有钱,购买了40余万元的高档轿车,口气也愈来愈大,号称自己什么事情都能“搞定”。
对于这些变化,车建彬给朋友的解释是,他买了矿山有了钱。
但是,熟悉他的人还是知道一些内情——这些变化是因为他和马志保成了朋友。
马志保是红河州有名的“黑老大”。1998年7月,马志保指使赵永恒等人故意伤害致他人死亡。1999年12月,马志保又参与了另外一起故意伤害案。两起案件造成他人死伤,在红河州当地影响很大,但是马志保收买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韩志远(曾任金平县公安局局长,已被判刑)、袁生(曾任个旧市公安局副局长,已被判刑)等人,由于他们不遗余力地帮助,马志保仅被判缓刑。“放虎归山”后,马志保又犯下十几桩罪行,在当地产生了恶劣影响。
马志保
马志保了解法官的价值,他不惜使用金钱、豪车、美女等手段,百般拉拢法官车建彬,还让车建彬吸食毒品。开始,马志保还无偿提供毒品给车建彬吸食,后来便让车建彬自己向贩毒分子购买。
2007年9月,马志保注册成立了“个旧市宝源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源公司),并以此为掩护,长期在个旧市、石屏县、建水县、元阳县等矿产资源集中区域,通过收取保护费、强行入股、霸占矿山、非法买卖矿源等方法,聚敛了巨额资产。团伙成员残害群众,称霸一方,让当地人缺乏安全感,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秩序,在社会上形成了重大影响。
此外,为逃避司法机关的查处,马志保一方面通过安排出逃资金、线路等方式,帮助组织成员作案后潜逃;另一方面,通过收买个旧市公安局民警韩志远、袁生,为其提供“保护伞”。
马志保
辩护律师认为,车建彬客观上也没参加所谓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车建彬和马志保是朋友,出于朋友义气帮马志保做一些事情,甚至做了一些出格的事情,完全是车建彬个人意志决定的,跟马志保和所谓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也没有关系。车建彬自己去贩毒都不敢和马志保讲,还欺骗马志保,充分证明车建彬贩毒和马志保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没有关系的。
事实上,直到开庭前,包括车建彬的父母、哥哥以及石屏县人民法院的同事在内,都不会想到车建彬竟会委身于只有小学文化的马志保手下,成了一个贩毒分子。
车建彬
在被捕之前,因为在单位业务能力差、水平低,并且经常请假、迟到甚至在审理案件时都会旷工,车建彬仅在2007年至2009年期间就被单位处罚过十多次,并且在石屏县人民法院当着全体人员作过公开检讨。有一年的年终考核时,竟然有三分之一的同事投给他“不称职”票,为此,法院领导不得不劝其辞职。车建彬在多方考虑下递交了辞呈,得到批准后,在办理手续期间,他却因贩毒被抓了。
因为车建彬在公安机关的很多口供被他在庭上推翻,公诉人问他:是否是在公安机关受到了刑讯逼供?车建彬称没有遭到刑讯逼供,只是当时问的问题太多,自己脑袋发昏不知到底说了些什么。
在庭审中,车建彬也承认,马志保案发被抓后,曾有人要他出80万元“捞”出马志保,但他只出了20万元,可钱还没有送出去,他就被抓了。
记者了解到,尽管车建彬这些年有钱了在外面“养情人”,开宝马车,但他对自己的父亲却很小气。据公诉人掌握的材料,当检察机关找到其父亲调查时,其父说,这么多年,车建彬没有给过家里一分钱,还不时地从家里拿钱。家里装修时,父亲向他借两万元钱他也不肯。
2011年8月30日至31日,此案在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该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书长达220页,共计117600多字。被告人马志保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十一项罪名成立,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而曾经当过法官的车建彬,则被法院认定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运输毒品罪等罪名,并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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