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女生和朋友乘坐动车,上车后四处寻找座位,不料,却发现身后有一名陌生男子紧紧贴着自己,她转头一看,男子微笑的表示想添加女生的微信,女生没理会,随后走向另一节车厢,不料,男子竟然也跟了上去。
女生长得漂亮,经常会被人搭讪,所以女生习以为常,起初并没有与男子计较。可没想到,当她和朋友找到座位坐下来后,男子依然纠缠着女生不放,并站在她的身旁,坚持要加对方的微信。
男子说女生长得实在太美,让他过目不忘,希望彼此能做朋友。话音刚落,车厢内的一些乘客忍不住笑出了声,没想到该男子个头不高,胆子倒是不小,居然敢在公共场合纠缠女生!
可女生和她的朋友,似乎有些害怕,既没有理会男子,也不愿与其纠缠不清,只希望对方快点离开。
男子似乎也看透了女生的心思,就是不愿离开,非得要加她的微信不可。之后,还用手轻轻的拍了拍女生肩膀。
动车一路前行,男子却足足在女生旁边站了一个多小时,期间还喃喃自语,女生虽然沉默,却难掩内心的恐惧。
不远处的一位大姐实在看不下去了,用手机拍下男子纠缠女生的视频,保留这份证据后,大声呵斥男子赶紧离开,不要吓到女生。
不料,男子却表明自己没有恶意,只是想加女生微信而已,对方同意立马就会离开。
大姐指责男子的行为不可接受,女生不同意的话,不可强求,做男人更要有廉耻之心,不能纠缠不清。
男子没有被大姐激怒,他说能与女生相遇是一种缘分,机会难逢,失不再来!
常言道: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遇到男子这种品行的人,大姐也真是无可奈何。
可女生却不知该如何是好,无论她走到哪里,男子都会跟到哪里,真是进退两难。
关键时刻,还是大姐的点子多,一位乘警迎面走来,大姐把发生的情况告诉乘警,男子意识到情况不妙,这才仓皇离开,并迅速走向其他车厢。
一,男子多次向女生要求加微信,涉嫌骚扰她人,其行为构成违法。
一些网友表示:女生看不上男子的话,是不会泄露个人隐私的,男子应该识趣一些,不要做无谓的纠缠。
也有一些网友直言:如果男子长得帅气,估计女生早就答应他的要求,说不定还能约。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很正常,但交友需以自愿为原则,强扭的瓜毕竟不甜,女生拒绝,男子就应当知难而退,否则就涉嫌骚扰女性,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010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女生如果受到惊吓和困扰,精神出现损害,那么报警之后,按照上述法规,男子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男子侵犯了个人隐私权。
从女生上车的那一刻起,男子就一直跟随着她,时间长达一个多小时,在拥挤时还故意贴身靠近,此举令人愤怒。
其次,男子多次声称要加女生微信,不答应就站在一旁,对方去到哪他就跟到哪,这种行为令人恐惧。
如果女生下车后,男子依然一路尾随,不管其真实目的是什么,女生的人身安全都存在隐患,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男子的纠缠行为,已严重侵犯了个人的隐私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隐私权】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如果女生报警求助,警方将可依法对男子进行行政拘留!
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一个男人想赢得女生的好感,至少要让别人对你有一个好印象。合身的打扮,整洁的穿着,举止大方得体,带着微笑去聆听别人的想法,这样的男人,自然会人见人爱。
评价这起事件,虽不是以貌取人,但男子索要女生微信的方式十分偏激,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样子,既令人愤怒,也替他感到悲哀。
在这里提醒广大女生,遇到此类情况时,切莫姑息和纵容,在周围安全的情况下,冷静沉着应对,并及时阻止不法之徒的违法行为,报警求助也是唯一正确的选项。
最后,还要感谢那位拍摄视频的大姐,如果不是她出手相助,估计女生还会受到该名男子的骚扰和纠缠。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如果男子不纠正自己的错误行为,见到漂亮女生就索要微信,或者是纠缠对方,那么终有一天,法律,一定会对其严惩不贷的!
朋友们,您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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