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检察机关来溪交流考察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
3月9日至10日,江苏省检察院二级巡视员张新祥一行10人到本溪检察机关交流考察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情况,辽宁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孙刚,第十一检察部主任何毅,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冠山,副检察长赵欣,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马忠伟及有关同志参加交流。
会议观看了本溪市检察院“4?06”专案纪实,本溪市检察院从上级领导高度重视、高位推进侦查工作有序进展,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制度优势、全面履职多维度延伸检察触角,共织“无缝衔接、勠力同心”的外部协作网,以人文关怀激发内生动力、助力案件决胜攻坚等四个方面向考察组介绍了本溪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总体情况,从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提升线索收集能力、创立“360度无死角”的全维度安全高效办案模式、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和保密规定等方面介绍了本溪检察机关强化组织保障,不断完善侦查工作机制的具体措施。
▲观看本溪市检察院“4.06“专案纪实
同时,结合侦查工作实践,将“4?06”、“9?06”、“9?8”系列案件等重大案件侦办经验向考察组作以介绍。双方围绕如何迅速突破口供、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场所的建立和安全保障防范等方面进行座谈交流。
江苏省检察机关
▲张新祥 江苏省检察院二级巡视员
▲张海青 江苏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周祥传 江苏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席 晨 南京市钟山地区检察院检察长
▲刘兆东 宿迁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魏秀清 徐州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
▲张洪桃 盐城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
▲眭炳祥 镇江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
▲糜 春 泰州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
▲万海军 淮安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
考察组对本溪市检察机关的经验分享表示感谢,并表示,本次交流是江苏、辽宁两省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互融共通、共建共赢作出的有益尝试,拓宽了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思路,对案件质量和办案效果“双提升”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今后将继续加强交流协作,互鉴互学,共同为检察侦查工作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
辽宁省检察机关
▲孙 刚 辽宁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
▲何 毅 辽宁省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主任
▲杨佳音 沈阳市和平区检察院员额检察官
▲赵 欣 本溪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马忠伟 本溪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于 洋 本溪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闫亚芹 本溪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
▲赵 阳 本溪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王智博 本溪市检察院法警支队二级警长
考察组一行还先后参观了市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办案中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枫帆民企法治服务中心、溪望未成年人关护中心等办案、办公场所。
参观市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办案中心
参观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
参观12309检察服务中心
枫帆民企法治服务中心
参观溪望未成年人关护中心
参观“悦·角”空间
参观“悦·读”空间
参观“悦·伽”空间
参观“悦·影”空间
参观“悦·力”空间
参观“悦·动”空间
参观“悦·康”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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