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缘寻找,为爱坚守”,央视大型融媒体公益寻人栏目《等着我》不知道大家看过没有,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综合频道创办的一档
大型公益
寻人栏目,自2014年4月开播,由倪萍主持 ,这个节目,我非常喜欢看,而且每次看都会落泪。是激动,也是感动。里面有很多找人是因为人贩子贩卖妇女儿童造成的。
今天我们来说说中国的十大人贩子。
第一个陈莲香 :2年拐卖46个孩子
结局:2O11年6月22判处陈莲香有期徒刑十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
2013年,陈莲香再获减刑。据报道,陈莲香在狱中期间表现良好,积极配合改造,也深知自己过去的过错,在狱中积极参加劳动,参加文化、技术等教育,因其良好的表现,陈莲香在2015年时,还被评为监狱表扬。
2016年陈莲香被予以假释,其假释考验期限从2016年9月29日起至2019年5月19日止。这样算下来,除去假释,陈莲香在监狱中待的日子仅仅只有六年时间。
陈莲香,女,1950年7月17日出生,于2010年9月27日被通缉,2010年10月20日陈莲香在钦崇高速公路第五标段一隧洞出口处被抓获。
陈莲香加入人贩团伙时已经五十八岁,2年期间,她共拐卖儿童46个,导致46个家庭因此痛不欲生.但陈莲香被抓后没有一丝悔意,竟然说“不就是孩子吗,他们再生一个就是了”,这是把孩子当成了物品啊,毫无人性。并且很自豪的说“只要我出马,就没有拐不走的孩子”。
陈莲香拐小孩有她自己的一套方法:1、很听话的,一颗糖果就被骗走了;2、不太听话的,那就只能强行抱走;3、十分闹腾的孩子,陈莲香甚至直接将孩子打晕带走。
陈莲香等人为了谋取更大的利益,还将这些孩子用等级区分,一些白净的孩子就直接卖高价,那些没人买的孩子就被生生打成残疾,送到街上去乞讨,讨回来的钱财统统被陈莲香等人没收。还有部分孩子,被贩卖人体器官。简直惨无人道
第二个 喻立香 2005年3月至2009年7月 拐卖儿童33名(其中造成1名儿童死亡)
结局:2010年4月16日,喻立香一审被判处死刑。
喻立香出生年月:1968年4月5日
喻立香1968年生在云南省师宗县的喻立香属于文盲,说起来她也是一个受害者。20多年前,被人从云南拐卖到河北涉县,随后嫁给河北涉县人杨刚田为妻。
2005年3月,37岁的喻立香和老公杨刚田回了趟云南老家。期间,喻立香捡了个出生5天的女婴,将女婴抱回后,以6000元卖给涉县一妇女。尝到甜头后,喻立香发展妹妹喻小芬及李璐等人,从刘乔关等云南人手中买婴儿,回涉县后通过杜明花、武风林等人找买家,形成买卖婴儿的黑色利益链条。
2005年3月至2009年7月,该贩婴团伙先后贩卖婴儿49人。短短4年间,喻立香作案21起,疯狂贩婴33名(其中造成1名儿童死亡)。
最可笑的是:喻立香在得知自己死刑之后,在法庭上大哭“自己的三个未成年小孩怎么办?
她没想到她贩卖的33名婴儿,其家庭是怎么样的痛苦。
第三 彭洪菊 先后贩卖妇女儿童85名,其中死亡十个儿童。
结局:2004年被判处死型。
1992年成功剿灭一窝人贩子据点,捕获匪徒43人,人贩头子彭洪菊因刚好在外地,听到风声后侥幸逃脱。逃亡后消失12年,后来被警察在小山沟一户农家抓捕,结果她已被打成偏瘫.
彭洪菊在逃亡途中被兼职的人贩子卖给了一个以给别人牧羊为生的老光棍,12年来彭洪菊没进过一次城,只洗过3次澡,被老光棍折磨了12年,这也是她应有报应。最终还是被判处了死刑。
第四人 蓝树山 1988年至2008年间 拐卖1名妇女、34名儿童(3-10岁)。
结局:2013年 11月20日被判处死型
蓝树山,男,汉族,1956年5月9日出生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小学文化,农民.
1988年至2008年间,被告人蓝树山单独或伙同同案犯谭汝喜(另案处理,已判刑)等人将1名妇女、34名儿童拐骗至福建省大田县、永春 县,再经同案犯林传溪、苏二妹(均另案处理,已判刑)和郭传贴、涂文仕、陈建东(均系同案被告人,已判刑)等人介绍,将被拐骗的妇女、儿童出卖。蓝树山因 此共非法获利50余万元
第五人 张淑侠 张淑侠共实施拐卖儿童犯罪6起,涉及被拐卖婴儿7人
结局:2014年1月14日上午9时,张淑侠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
张淑侠,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主任。涉嫌多次以新生儿患有传染性疾病和先天畸形等为由,建议家属放弃新生儿,并委托张淑侠进行处置,而后将婴儿贩卖。
2013年7月16日晚,在董某分娩后,陕西富平妇幼保健院产科医生张某以"婴儿患有先天性疾病"为由,诱使家属放弃对婴儿治疗并交由自己处理。随后,张某与山西的犯罪嫌疑人潘某、崔某取得联系,17日凌晨3时,潘某、崔某从张某家中以2.16万元人民币将婴儿买走,后又以3万元将婴儿转卖于其他犯罪嫌疑人。
张淑侠自2011年至2013年7月期间,利用其作为产科医生的便利条件,先后将董某、王某、黄某、武某、贺某、尚某等人所生子女拐卖于他人。张淑侠共实施拐卖儿童犯罪6起,涉及被拐卖婴儿7人。其中6名婴儿被警方依法解救并送还亲生父母,1名婴儿被张淑侠卖给他人后死亡。
第六人:吴正莲 拐卖妇女儿童近30人
结局:被判处有期徒行13年。
仅24岁的她竟涉嫌拐卖妇女儿童近30人。吴正莲竟然会为了躲避法律的惩罚,远离家乡,来到河南的小山村中将自己“卖”给别人做老婆。
吴正莲是云南省广南县八宝镇人,1985年生,2003年,吴正莲嫁给了隔壁村的侯袭鸿。结婚四年后的2007年,侯袭鸿开始了自己的第一次犯罪。
吴正莲与丈夫侯袭鸿只是负责运输环节,相当于是做“转卖”的工作。
他们先从别人手中买婴儿,然后带到广东,把婴儿交给农荣利,由农荣利去贩卖,而吴正莲夫妻二人只是赚中间的“差价”
据吴正莲交代,最初男婴的价格是1万,转手4万,后来涨价到2万,转手6-8万。而女婴要便宜一些,收入的价格是2000-3000,转手可以卖到2万。
在他们的眼中,这些孩子不是人,都是他们的摇钱树。
第七人 梅姨 涉嫌多起拐卖案
结局:尚未归案
画像
"梅姨",真实姓名不详,曾用名潘冬梅,平时以红娘为生,暗地里还倒卖孩子。现约65岁,身高1.5米,讲粤语,会客家话,曾长期在增城、韶关新丰等地区活动,涉嫌多起拐卖案件。
2016年3月,人贩子张维平落网。据他交代,他通过一个叫"梅姨"的女人销赃,拐卖来的孩子,由"梅姨"负责联系买家,然后抽成。
2017年6月,警方的审讯获得突破,一名叫"梅姨"的女子浮出水面。"梅姨"即张维平向其转卖小孩申聪的下一手买家 。
"梅姨"平时以做红娘为生,暗地里还倒卖孩子,讲粤语,会客家话曾称自己名叫潘冬梅
第八人:马守庆 做案27起,参与拐卖婴儿37起。
结局:被判处死型
2006年至2008年,被告人马守庆伙同被告人宋玉翠、宋玉红、宋空军(均已判刑)等人,以出卖为目的, 向侯会华、侯树芬、师江芬、师小丽(均另案处理,已判刑)等人从云南省元江县等地收买儿童,贩卖至江苏省连云港市、山东省临沂市等地。其中马守庆作案27起,参与拐卖儿童37人,其中1名女婴在从云南到连云港的运输途中死亡
第九人:孙同山 通过居间介绍或强抢等方式,贩卖婴儿共计14人
结局:判处无期徒行
2004年10月至2012年1月,被告人孙同山伙同张祖斌、田学良等17名被告人(均已判刑)以出卖为目的,通过居间介绍或强抢等方式,贩卖婴儿共计14人。
孙同山以出卖为目的,居间介绍贩卖儿童7人,强抢儿童并贩卖7人(1名婴儿系从亲生父母处强抢,其余6名系从同案被告人处抢得)
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孙同山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1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五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本案被告人不仅通过收买后贩卖的方式作案,在拐卖团伙发展壮大到一定程度后,逐渐出现强抢儿童予以贩卖的现象。犯罪分子不仅从“人贩子”手中强抢婴儿,亦从亲生父母手中强抢,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进一步升级
第十人 王宁宁 2010年和2013年,王宁宁以收养为名先后通过互联网联系3名未婚先孕且不想抚养孩子的妇女到山东待产,后单独或伙同其他人将3名男婴分别以3万余元至4万余元的价格出卖.
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王宁宁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 童的行为之一的。
大家支持拐卖妇女儿童犯死刑,并连带其子女吗?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