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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说专利
海外版-美国篇⑫
Larami Corp. v. Amron, 27 U.S.P.Q.2d 1280 (1993)
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从海外专利典型案例库中
精选每周案例并进行解析
以供大家参考学习
01
案件事实
上诉人(一审原告):Larami Corp.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Alan Amron
审理法院:美国宾夕法尼亚州东区地方法院
判决结果:被告的Super Soaker不构成字义侵权
Alan Amron和他的公司Talk to Me Products, Inc.(合称TTMP)(被告)为其设计生产的水枪申请并获得了专利,TTMP水枪的核心功能是对储存在水枪壳体内的水箱中的水进行加压。TTMP的专利权利要求指出,除其他物件外,其水枪有一个“细长的外壳,其中有一个放置液体的腔室”。Larami Corp. (Larami)(原告)生产的一款名为Super Soaker的水枪,在枪体上方有一个可拆卸的外部水箱。Larami对TTMP因若干事由提起诉讼,TTMP提出了专利侵权的反诉。TTMP声称,Super Soaker实际上侵犯了TTMP水枪的专利。Larami提出动议,要求对字面上的侵权主张(literal infringement)进行简易判决。
02
法律标准
该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控侵权产品中缺少专利权利要求中的至少一个元素是否意味着不能认定为字面侵权。
要确立字面侵权,专利权利要求的每一个要素都必须存在于被控侵权的产品中。如果被控产品中缺乏专利权利要求中的哪怕一个元素,就意味着不能认定为字面侵权。
03
法院判决
在本案中,字面侵权并没有发生。TTMP专利的一个要素为“细长的外壳,其中有一个放置液体的腔室”。要构成字面侵权,Larami的Super Soaker必须要有上文的要素,但它实际上它没有。不一样的是,Super Soaker的水箱是独立的,可以从枪的外壳上拆下来;外壳内没有液体腔室。因此,TTMP的专利中至少有一个元素不存在于Super Soaker中,所以TTMP的字面侵权主张不能成立。法院批准了Larami的部分简易判决动议。
04
典型意义
专利权人排除他人制造、使用或销售专利发明的权利由该专利的权利要求中的语言来界定和限制。因此,在本案中,法院只限于解释用于描述水枪的实际文字,权利要求的解释也是一个由法院来决定的法律问题。为确立字面侵权,侵权产品必须要包含每一个被侵权产品专利权利要求的要素,否则字面侵权不能成立。
来源: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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