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文是“四人帮”的主要成员之一,他是个非常复杂的人物,早年时期,王洪文只是一名普通的工厂工人,1966年,十年特殊时期开始后,王洪文靠造反登上了政治舞台,不仅担任了上海市革委会副主任,而且后来还被调到中央,成为正国级干部。
王洪文发迹后的故事很多,尤其是他与江青、张春桥以及姚文元结成“四人帮”,做了很多祸国殃民的坏事,这也导致王洪文在1976年10月被逮捕,并锒铛入狱,落得个被判无期徒刑的下场。
1956年,王洪文从部队转业,被分配到上海的国棉十七厂,成为一名普通的工人。客观来说,王洪文的外在条件非常优秀,他当过兵,精神面貌很好,长相更不用多说,结婚之前,国棉十七厂的不少女工喜欢王洪文,但王洪文家实在太穷了,他自己在上海也没有房子,所以,大多数女工到谈婚论嫁时都对他望而却步。
直到王洪文遇到了一个名叫崔根娣的保育员,这种情况才改变。崔根娣所在的托儿所也属于国棉十七厂,所以崔根娣属于国棉十七厂的临时工。崔根娣非常喜欢王洪文,不过,崔根娣的父母却不同意这门亲事,他们嫌弃王洪文穷,尤其是崔根娣的母亲高小妹,一点都看不上王洪文,甚至称呼王洪文为“小侉子”。
高小妹虽然嫌弃王洪文,却阻止不了女儿喜欢他,最终高小妹也只能同意这门亲事。当时高小妹一家有两处房子,一处房子在定海路194号,这里也是崔根娣从小长大的地方,另一处在国棉十七厂的宿舍,高小妹一家搬到工厂宿舍后,就把194号的房屋租了出去。
这处房屋一共上下两层,破破烂烂,大小在二十平米左右。即便这样,高小妹依然把这处房屋租给了三户人家,其中楼上一户,楼下隔成了前后院,租给了两户人家。1958年,崔根娣的父亲崔崇岭前往194号收租时,让楼下前院的人搬了出去。原来,崔根娣要与王洪文结婚了,两人没有婚房,崔崇岭只好把自己的房子给女儿女婿当婚房。
这处婚房的居住环境自然不好,不过,王洪文与崔根娣却在这里住了差不多十年时间,直到1967年,“一月风暴”之后,王洪文成为上海市革委会副主任了,便不再住在这处破破烂烂的小房子了。
搬到大房子后,王洪文找来岳母高小妹,再三叮嘱高小妹,一定要保留好定海路194号的那处房屋,让岳母“不要出租,也不要卖掉”。高小妹没有文化,不懂王洪文什么意思,王洪文便解释说:“那是我的故居,一定要保持原貌,以后要派上大用场。”由此可见,当时王洪文就有了不小的野心。
高小妹虽然不懂什么是故居,但此时的王洪文已经发迹,高小妹自然对女婿言听计从。于是高小妹就赶走了原先的租户,把定海路的房子空了出来。空出房子后,高小妹又觉得可惜,于是就在这座房子里养了鸡。
周围的住户自然不愿意,但因为高小妹是“市革委会副主任”的岳母,所以没人敢投诉她,有个邻居气不过,拿起刀要去把高小妹养的鸡宰了,周围的人赶紧劝说:“使不得,使不得”,邻居叹了一口气,乖乖放了那只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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