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写了一篇关于《三月的鱼儿真的钓不得?》的内容,根据钓友们的留言可以看出:现在越来越多的钓友会选择渔获放流只带够吃一顿的回去,个体小的、怀卵的雌鱼等等一律放回去。
当然各自的原因五花八门:有的因为不爱吃鱼或者吃腻了,带回去还要到处送人,还会被要求杀好了送过去;有的人因为觉得鱼儿进冰箱之后味道就变了没有那么好吃了,所以只带够吃一顿的拿回家;有的钓友觉得怀卵的母鱼可以繁衍很多小鱼明年钓;有的钓友觉得麻烦懒得杀,反正为了过过瘾又不是为了吃……。
钓获放流
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和目的,是不是基于良心还是基于其他的什么,最终相当一部分的鱼儿还是放归水里,也许那条鱼回去之后也活不长、也许这片水域根本不缺这一条鱼、也许没有多久就没猎食鱼吃了、也许认错了那是一条雄鱼,也许根本没有人知道你这个行为也不在乎……。但是,没有关系,你放回的那条鱼在乎,你自己在乎!
这条鱼在乎
对于钓获放流这件事情来讲,目前不管是国家法律法规还是道德要求以及钓友圈的共识都没有详细的要求,目前就只停留在部分钓友呼吁阶段。也就是说:不管你放不放流都没有什么关系,因为法律只规定了你钓到保护鱼类需要放流,非保护鱼类只有在极个别地区有鱼获总重量的要求;目前道德层面也没有对这方面有要求,只是极少数极端分子不让钓鱼;钓鱼圈到目前为止也没有达成共识。
所以,钓获放流这件事情是一件你自己的事情,你觉得放了的好那么就可以放了,如果你觉得放了不好那么带回去吃了,不用去管别人的指责——每个人都只为自己的良心负责,他人的行为只要不违法你管不着,除非是你的子女。站在自认为的道德至高点上面指责别人本身就是一件不道德的事情。
自己人好好就行
下面蓑笠哥说说自己的看法:我一般野钓很小的鱼和怀卵的鱼会放流,当然这是在够吃一顿的基础上,这也并非基于良心的原因,而是觉得雌鱼繁衍之后明年的资源会好一点至少不会因为放了这条鱼而变差。在没有繁衍的季节,小的放流大的一般不会,因为基本上钓够了就走了,极少长时间钓爆护之后再走。
因为我觉得:造物主(可以认为是大自然)允许我们因为食物果腹而杀生,但是不允许我们我们因为虐待动物而取乐,钓起来的鱼又马上放回去的话很明显属于后者。这是我的道德观,可能和别人不太一样,我只为自己的良心负责,所以我也不会去管别人到底放不放雌鱼,别人带多少鱼回家——毕竟他没有违法。所以从来不去黑坑,因为黑坑的鱼基本上是不吃的,钓了回鱼,那就是“因为取乐去伤害鱼”,这并非是好事。
够吃就走
但如果我看到有人下网、有人电鱼、有人在不允许的地方打海竿阵、泥鳅打窝钓鱼、闷虾钓鱼、锚鱼、可视锚鱼等等我会管:直接拨打举报电话并拍照拍视频留下证据。因为这些行为违法了,举报违法犯罪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最后,我还是鼓励大家只带一顿吃的回家,至于原因上面已经说了:进了冰箱的鱼真的味道至少降低一半,然后你送人的话也麻烦,鱼儿太多了收拾起来更麻烦。把它放回去,你内心得到了安宁以及人格的升华,鱼儿得到了自由和余生,生态以及资源因为你的举动得到了恢复——这是一个多赢的局面,何乐而不为?
享受垂钓的乐趣
我是蓑笠哥,希望你从垂钓中获得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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