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哈尔滨田地西十二支行结构加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30392GC0002001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哈尔滨田地西十二支行结构加固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Z30392GC0002001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哈尔滨田地西十二支行结构加固改造项目。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
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1包: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
承诺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其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3个
月(2022年10月-2022年12月)的社保记录。
4、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 法》(黑建规范〔2020]8号
)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 响应按无效处理。投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
位或人员。
5、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6、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7、对投标人在上一年度由于质量、安全等问题被记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
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 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
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9、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
其他采购活动。
10、投标人须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2019年度-2021年度)内至少两年不为负 数。
11、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不少于3个 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12、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 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
险的证明。
13、投标人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有特殊政策要求的除外,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以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 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
网”查询,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1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以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投标人提供网站查
询截图(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 截止日)。
16、投标人投标期间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依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
站查询,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 标截止日)。
17、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分行 各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
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 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
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18、本项目将执行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 报》文件规定,105家企业(
含外埠企业64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清出哈尔滨市建 筑市场;执行省住建厅《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通投标案件的公告》 (第1486号)被限制投标规定;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
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
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19、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 行,被“哈尔滨市政府网站”
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欠薪企业参与投 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 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
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3月08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03月14日16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8日09时3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8日09时30分00秒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哈尔滨田地西十二支行结构加固改造项目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的委托,对 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哈尔滨田地西十二支行结构加固改造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
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哈尔滨田地西十二支行结构加固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ZZ30392GC00020018
3、施工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西十二道街48号
4、计划工期:90例日
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2023年03月08日起至2023年03月14日16:0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获取方式:
(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
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 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不需提供);
2)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 标不需提供);
3)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4)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无在建及本企业在职人员承诺、及社保记录;
6)2019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7)近一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8)近一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9)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国家有特殊政策要求的除外,须附相关法规要求);
10)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11)企业书面承诺(格式自拟,须盖公章),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①本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本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
③本企业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保证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 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
范〔2020〕8号)的要求;
④本企业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⑤本企业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⑥本企业在上一年度不存在由于质量、安全等问题被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情形;
⑦本企业存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 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超过 两家”的情形;
③本企业不是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
⑨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①)本企业投标期间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分行各机构订单/合同,不 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
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 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
,并作出相应处理;
③本企业不是“本项目将执行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 情况的通报》文件规定,
105家企业(含外埠企业64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清出哈 尔滨市建筑市场;执行省住建厅《关于全省房屋建
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通投标案件 的公告》(第1486号)被限制投标规定;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 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
的 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
④本企业不是“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的欠薪企业,无任何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 形及可能存在拖欠工程
款的情形;等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
3、招标文件500元/套,文件售后不退。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注:未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5116973305
邮 箱:libuo1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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