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成都太平洋保险金融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OIS2-2023004F)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一、招标条件
本成都太平洋保险金融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199号,总建筑面积186748.43平方米,其中太保集团使用面积17134.07平方米,各子公司自用面积23289.81平方米,对外出租面积75095.32平方米,停车场、餐厅及配套面积54720.04平方米,数据中心面积16509.19平方米。停车场:大楼共有停车位1059个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成都太平洋保险金融大厦物业管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成都太平洋保险金融大厦物业管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且注册资本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则以其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且需总公司出具相关授权委托书),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2、投标人2020年至今满足1)在成都当地具有3个或以上写字楼或商办园区项目的全委托物业管理项目经验及业绩,且2)在全国范围内具有30个或以上且合并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0万平方米的写字楼或商办园区项目(含成都当地)的全委托物业管理项目经验及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页、项目基础介绍页及合同签署页,后同,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则以其总公司合并项目经验及业绩为准,后同;若项目为商办园区,则同商办园区只能计算为一个案例,后同);
3.3、投标人如注册地为成都以外地区,须在成都当地设有注册的分支机构,并在成都有固定经营场所,须提供在成都办公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3.4、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具有十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五年以上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任职经历;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企业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并提供近一年的社保证明;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6、投标人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至少2个月企业的纳税证明及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3.7、投标人必须以诚信为原则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保证所提供应标材料的真实性,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招投标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记录(自我承诺);
3.8、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截屏(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总公司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征集。
以上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及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27日09时00分到2023年03月03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3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3日10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SOIS2-2023004F
2、项目名称:成都太平洋保险金融大厦物业管理服务
3、项目简介
项目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199号,总建筑面积186748.43平方米,其中太保集团使用面积17134.07平方米,各子公司自用面积23289.81平方米,对外出租面积75095.32平方米,停车场、餐厅及配套面积54720.04平方米,数据中心面积16509.19平方米。停车场:大楼共有停车位1059个。
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场地、道路、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办公楼相关的配套设施设备,包括客服接待管理、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设施管理、治安消防管理、全方位保洁、全方位绿化管理、交通出行、后勤及会务服务保障,以及客户个性化服务等。最终服务内容以现场实际交付情况为准。
4、服务期限:首年暂定启始服务为2023年7月1日(以实际进场服务日为准),服务期三年(合同首次签二年,经招标方考核合格后续签第三年合同)。
5、项目酬金 本次物业招标形式为酬金制,年度服务管理费总支出限价上限80万元,超过招标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6、项目预算:本次物业招标设置年度费用预算限价(含年度服务管理费及或有的开办费摊销),年度费用总支出限价上限3600万元,超过招标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且注册资本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则以其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且需总公司出具相关授权委托书),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2020年至今满足1)在成都当地具有3个或以上写字楼或商办园区项目的全委托物业管理项目经验及业绩,且2)在全国范围内具有30个或以上且合并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0万平方米的写字楼或商办园区项目(含成都当地)的全委托物业管理项目经验及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页、项目基础介绍页及合同签署页,后同,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则以其总公司合并项目经验及业绩为准,后同;若项目为商办园区,则同商办园区只能计算为一个案例,后同);
3、投标人如注册地为成都以外地区,须在成都当地设有注册的分支机构,并在成都有固定经营场所,须提供在成都办公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具有十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五年以上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任职经历;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企业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并提供近一年的社保证明;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投标人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至少2个月企业的纳税证明及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7、投标人必须以诚信为原则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保证所提供应标材料的真实性,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招投标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记录(自我承诺);
8、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截屏(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总公司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征集。
以上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及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三、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无三证合一,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开户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需提供总公司相关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2020年至今1)在成都当地具有3个或以上写字楼或商办园区项目的全委托物业管理项目经验及业绩,且2)在全国范围内具有30个或以上且合并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0万平方米的写字楼或商办园区项目(含成都当地)的全委托物业管理项目经验及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页、项目基础介绍页及合同签署页,后同,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则以其总公司合并项目经验及业绩为准,后同;若项目为商办园区,则同商办园区只能计算为一个案例,后同)(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4、如是在成都注册的分支机构,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经营场所证明文件(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企业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并提供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
6、投标人提供最近至少2个月企业的纳税证明及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文件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请联系后获取详细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相关文件等。
联系人:赵 琳
联系电话:185 1840 8518
邮 箱:zqsd8518@126.com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