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在《求是》杂志发文提出:稳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这对于农民及农民工,喜忧各半,留村还是进城,是自愿,还是倒逼选择,现状不容乐观。
既然以人为核心,进城吃喝拉撒住,后顾之忧,如何解决?
我国现有的5亿农村人口大部分居住在县域内的乡村地区,还有2.5亿人居住在县城或县级市城区。
如此境地,是选择乡村振兴后的未来村,还是自愿或逼迫进城落户,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呢?
一般来说,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以及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从事农业生产的人数本来就是应该不断减少的,而多出来的富裕劳动力自然会流入城市。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也一直是这个趋势,农民以半耕半工形式进城打工。
但是,户口制度、高房价等,出现了公开的地域歧视,农村户口持有者无法在城市享受包括教育和医疗等公共服务,在购房等方面也存在户籍限制,导致进城务工者难以在城市安家。
而且,大都市房价也普遍无法匹配当地收入水平,打工者在工作城市买不起房是常态。当经济发展下滑压力剧增,在城市制造大量失业后,外地失业员工只好回到自己的家乡,即小城市或农村。回到小城市的人又抢夺了小城市中农村人的工作,最终失业人口大多数都回到了农村。
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三方面因素,不得不警惕
1、从历史上来看,城乡发展差距之所以拉大,关键是早已形成了工业品和农产品的剪刀差,依靠工业化发展积累了原始资本。也就是说,农村和农业补贴了城市和工业,而工业并没有反哺农民。
2、长期以来,用户口、税收、资源分配、就业、教育和保险等方式,已经形成了城乡二元结构。各种资源优先向所在的城市集中,形成按权力层层递减的橱窗式经济,而对广大的农村和农民,基本上处于基本任其无序发展+适度干预,保证能填饱肚子就行了。
3、时至今日,很多地方号称已经放开了落户限制,很多第二代农民工,更在意是大都市的落户问题。但是,一方面,进入城市的人依然需要以大学生等高学历或者购房为前提条件,另一方面,户籍制度依然存在。所以,外地务工者到城市依然叫农民工,在各方面待遇上依然存在巨大区别,近三亿农民工权益依然无法得到保障,近一两年为了讨薪,动辄以恶意讨薪来对待,农民工的“血汗钱”拿到手,真不容易。
之所以,这些年“中央一号文件”如此重视“三农”,也因这方面因素所逼,不得不深化改革,才有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展乡村建设行动,但也伴随城乡融合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也同步进行,重塑县域经济,也就应了“郡县治天下安”这句话。
稳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一些限制性因素压制着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不解决这些,实现不了城乡融合发展,农村人口在城乡之间自由转移,基本实现不了。
近年来,一些农民工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偏向在家乡附近务工,并用更长的时间务农,一直到完全返乡。第二代农民工,甚至第三代,多数以第三产业为主,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从业者,大都市扎根不了,就退守离家近的中小型城市,愿不愿意回农村,还是另一回事。
今年以来,各地政府一号文件相继发布,比如山东省就在试点“合村并镇”,也是基于新型城镇化建设,涉及到的一些城郊融合类村庄,或者一些偏远山区的空心村,不适合长期定居的搬迁撤并类村庄。
问题关键,合起来了,产镇融合发展是突破口,不植入产业,解决不了就业、扩宽不了增收渠道,后面变成烂尾政绩,导致合起来的农民返贫,或者越来越穷。更别说,忽悠进城落户了。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强调: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撤并村庄、搞大社区;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所以,稳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必须逐步过渡到“以家庭为核心” 的新型城镇化,农民工进城,上有老下有小,必须全面照顾到,不要还没创造财富,就忽悠让转移财富,甚至导致负债。
总之,稳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必须进一步升级为“家庭的城镇化”,这样才够得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实现中国式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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