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横穿高速被撞身亡 交警:司机次责#上海93岁的张老伯,在儿家吃完饭后,为抄近道,通过高速公路边的隔离栅栏横穿高速,不料被正在高速行驶的车辆撞倒在地,不幸去世。交警认定司机承担次要责任,赔偿老人家属28万余元!后老人家属双起诉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要求其对管理维护不当导致老人得以进入高速并最终死亡进行赔偿。
家属认为:事发路段有一处隔离栅存在破损,正是该破损的隔离栅给张老伯进入高速路段提供了条件,让老人从该破损处直接走上高速公路,间接造成了老人不幸死亡的严重后果。作为高速公路的管理人和养护人,管理部门对事发路段高速公路的维修养护、隔离栅的日常巡护存在过错,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故要求管理部门承担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相应的赔偿责任。
那么,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法院认为:张老伯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擅自进入高速公路这一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此时高速公路管理者的安全保障和警示义务应严格限于合理范围内,而不应被随意扩大解释。
高速上之所以设置了护栏,就是怕行人横穿造成危险。但还有人对此置之不理,置若罔闻。
一名老人为什么要去横穿高速公路?尤其还是93岁,不在家中好好的待着,难道他就不知道横穿高速公路,会给自己带来危险?也会给别的司机带来危险?被撞身亡后,尽管法院否定的家属对高速公路管理方的起诉,按照交警认定的“司机承担次要责任,并经调解由保险公司赔偿老人家属28万余元”。
但对保险公司和这名司机来说,显然也是无妄之灾!真的很难想象,这样一起案例,会不会像之前老人碰瓷甚至被演绎到春晚小品中的那样,成为某些家庭高龄老人为子女留下财富的一个门路?
这种不良现象,一旦成为很多人效仿的方式,必将成为无数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司机们的灾难!高速公路不允许行人随意穿行,除了高速公路上出现车祸,车上人员穿行高速公路到路边等待救援外,其他与高速公路通行无关,且随意穿行高速公路的,就应该被判全责!
这样才能避免社会上某些“有心人”的效仿!交警在这种事儿上绝对不能“和稀泥”,有的事儿拿钱摆平,只会助长不良风气的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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