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人在路边走,祸从天上来”2月8日下午,北海市一男子开着电动车在在马路边行驶着,突然间从天上掉下了一根水泥线杆,直接砸中了他,该男子倒地不起,满脸是血,连头盔都被砸烂了。
原来,是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经过尸不慎将公路上空的电线拉断,直接导致路旁的水泥线杆断裂而砸了下来,不单砸中该男子,还砸中了另外一名女子,男子被砸中后当场就不行了,这次事故共造成1死1伤。
1、对于这个1死一伤的结果,谁要承担责任呢?
刑事责任:虽然目前具体情况尚不清楚,比如事发现场是否有禁止这种半挂牵引车通过的告示等,如果有,该司机应当看到并预见到强行通过的危险性,因此其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179条 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无论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对“1死1伤”的受害人,相关责任方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91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由于司机当时是执行工作任务,因此,应当由其公司先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后再由公司向司机追偿。
2、赔偿多少?
根据最新公布的标准,2023年的一次性死亡赔偿金为985660元,加上其他的赔偿项目,单对该男子的死亡就起码要赔偿过百万。
而且,无论最终是否涉及刑事,法院对这类交通肇事,交通事故的案件均支持死亡赔偿金。
有人说“如果当时司机能在仔细小心一些,完全可以避免”
也有人说“在现场没有看到相关限制标识,如果有标识,也同样可以避免这场悲剧”
点评:意外每个人都不想,但现实中很多意外原本都可以避免,而且成本一点也不高,就是因此存在侥幸和过于自信,才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悲剧的发生所带来的损害往往又远超原本避免所需成本的数十倍,实在讽刺和悲哀!
感谢点赞、评论、转发、关注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