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行动方案》指出,2022—2024年惠州将实现全市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3600人以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4200人次以上,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持续提升。
根据《行动方案》,惠州将实施残疾人就业促进、就业帮扶、就业提升等行动。就业促进行动方面,《行动方案》将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确保“十四五”期间编制 50 人(含)以上的市级机关和编制 67 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至少安排 1 名残疾人就业。
国有企业方面,选取一批业务范围覆盖较广、岗位较多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开发一批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广泛招聘残疾人就业。民营企业方面,各级残联与民政部门、工商联、企业联合组织及行业协会商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加强合作,为民营企业搭建助残就业平台吸收残疾人就业。
在就业帮扶行动方面,落实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四个“百分百”,也就是百分百建档立卡、百分百调查评估、百分百就业服务、百分百跟踪回访。
《行动方案》还提出完善相关政策,建立评估机制,消除就业歧视,保障劳动权益。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录(聘)办法,为残疾人参加招录(聘)考试提供合理便利,合理确定残疾人入职体检条件。用人单位应当为残疾人职工提供适合其身心状况的无障碍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在晋职、晋级、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给予平等待遇和合理便利。加强残疾人劳动就业监察,坚决打击和查处限制人身自由、强制劳动、非法用工等侵害残疾人劳动就业权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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