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吕梁市委、吕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吕梁市五一劳动奖状、吕梁市工人先锋号和吕梁市五一劳动奖章的决定》,其中,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办公室副主任刘泽明荣获吕梁市五一劳动奖章。
主 要 事 迹
刘泽明,男,1989年12月3日生,汉族,中共党员,山西省中阳县人,2012年7月毕业于山西大学法学院,现任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办公室副主任,主持诉讼服务中心工作。
一、牢记党员第一身份,做好党务工作的孺子牛。作为吕梁中院第三党支部副书记,该同志以身作则,恪尽职守,积极协助支部书记做好“三会一课”、党员发展、党费收缴等各项工作,提出“民心所指,吾(五)心所至”的支部党建品牌理念,即诉讼引导要热心、便民服务要贴心、信访接待要耐心、矛盾调处要细心、困难帮扶要诚心,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2021年吕梁市直机关工委授予该同志“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综合工作的拓荒牛。该同志在党政干部入村驻企、政法机关联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综合工作中,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果。尤其是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该同志带队赴广州、深圳等地学习考察,带回了先进经验,牵头组建全市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制定和完善50余项工作制度,由市法院牵头的办理破产、执行合同和保护中小投资者3项营商环境指标逐年提升,带动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好诉讼服务的老黄牛。该同志对标一流,科学规划,高标准建成吕梁中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中心,整体面貌焕然一新,服务品质显著提升。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强化与公安、司法、工会等部门的诉调对接,推动出台《进一步推进多元解纷、诉前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打造“党委领导+人民调解+法院指导+财政保障”的诉前解纷模式,超过20%的民商事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全市法院一审民商事立案数持续下降。坚持靠制度管人管事,先后制定《一次性收退费办法》《案件分配办法》《二审立案规程》等制度,推动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行,全市法院诉服质效指标跃居全省第一方阵。
(吕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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