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60年代初,部队训练和教育新兵的时候,不少经历过战争洗礼的各级军官会现身说法,他们用战争年代的实战经验和英雄事迹给新兵们“上课”,往往收到奇效。
其中,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1军91师副政委、政治部主任的丁钊将军讲述过一个真实的故事(编者注:31军原军长周志坚、91师原师长高锐、91师原副政委丁钊等老首长都曾在回忆录中深情记述了这个感人的故事)。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什么叫“军民鱼水情”,真心感佩那一代先辈们“不忘初心,哪怕前途荆棘密;砥砺奋进,续写华夏新篇章”的坚定信念。为了自己的信仰,生命都可以随时奉献。今天,我们一起来聆听这个感人的先辈故事吧!
1949年7月,渡江战役和上海战役刚刚胜利结束。国民党反动派败局已定,大势已去,全国革命胜利在望。
为了进一步肃清各地残余反对势力,中国人民解放军各作战部队奉命向全国各地进军。第31军91师随第10兵团进军福建,以肃清福建各地的溃兵散勇、各种反对武装和势力。
91师的大部分将士都是山东人,他们在闽北地区执行任务的时候,面临两个主要问题:一是与当地普通群众存在语言交流障碍。二是国民党溃兵、土匪时常冒充我党游击队到处活动,造成很坏的影响,我军在执行任务时容易误判。
某日,有人报告称浦城县有一股土匪活动。91师273团(编者注:团长赵讲让,政委马尔东)派8连前往围剿这股土匪。8连在浦城县石陂街镇与土匪武装交战,很快将土匪大部分消灭,但有部分匪徒漏网逃窜。
为了保障普通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连部派出一个班的兵力在石陂街镇进行搜捕。副班长陈金庭带领战士们搜捕的时候,在申明村遇见一个青年男子拿着大砍刀慌慌张张跑进一家农舍。陈金庭不明其身份,拿枪用北方话对其连声高呼:“放下你手中的刀,举起手!”
由于青年男子听不懂北方话,他说的福建方言,陈金庭更听不懂。双方无法进行语言沟通,青年男子见有人拿着枪对着他,拿着砍刀冲了过来,陈金庭由此判定此人是土匪,连开几枪将其击毙。
事发后,这名青年的母亲郑桐妹和亲属找到8连连部,哭诉儿子的不幸遭遇。连部经过查证,发现被陈金庭击毙的青年确实不是土匪,他叫蔡金生,出身贫苦,还是一个红军的后代。
蔡金生出生在一个贫苦农民家中,其父蔡头弟早年前往崇安参加红军后杳无音信。其母郑桐妹含辛茹苦地把蔡金生拉扯大。为了让蔡金生平安成长,郑桐妹按照当地习俗,为这个红军后代起了个“好养赖活”的小名“金生奴”。
查明情况后,8连连部决定将事情经过如实逐级上报,师党委接到报告后专门召开党委会研究此事。各位参会领导及代表一时难以下决定。陈金庭是一个久经考验的好战士,军事素养、思想觉悟都非常好,与会的人心里也清楚这就是一次误杀。
可是,当时我军在当地面临的形势非常复杂:敌人时常冒充游击队破坏我军形象,很多群众还蒙在鼓里不知真相,陈金庭枪杀无辜群众也是铁的事实,如果不严办无法给群众一个交代。最终,党委会决定:
为维护群众纪律和部队形象,报请上级批准,判处陈金庭死刑。
军部和兵团批准后,91师丁钊副政委率工作组前往石陂镇与陈金庭谈话并召开宣判大会。
宣判大会召开前,团部和师部代表分别找陈金庭谈话,陈金庭的表现令人动容。273团领导向他宣布决定时,陈金庭非常从容地说:“我是党员,违犯了纪律,打死了老百姓,我愿意承担这个责任,以命相抵。”说完,他从兜里掏出一元钱交给在场的领导,这是他临死前要缴纳的党费。
师丁钊副政委谈话时对他说:“马上要处理你的事,为了严肃军纪,挽回影响,党需要你作出这样的牺牲。”陈金庭坦然地说:“我党员,我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来挽回影响。”
事情发生后的第三天,关于陈金庭的宣判大会在申明村关帝庙前的大坪举行,围观的群众高达几百人,战士们先为陈金庭举行了追悼会,当地棺材铺的老板也为陈金庭准备好了棺材。追悼会后,宣判大会开始。丁钊怀着沉痛的心情宣读判决书。
丁钊
当读到陈金庭是胶东一个贫苦农民的儿子,土改翻身后自愿参加解放军,是一个共产党员。他打仗很勇敢,多次负伤流血,立过战功,现任副班长。这次误杀了阶级兄弟,他自愿用自己的生命来偿命,并将仅有的—元钱交了今生最后—次党费时……
会场一片死寂,突然群众中有人站起来高呼一声:“解放军同以前的红军一样是我们穷苦人的队伍,不能让这个大军同志这样死去!”
申明村的老中医叶通林迈着蹒跚的步伐走上主席台,他含着热泪向各位领导求情:“大军是个好人,你们就放了他吧!他大老远从山东跑到这里,也是为了解救我们!”
早已泣不成声的郑桐妹被人搀扶着走上主席台,哭着请求“枪下留人”。
我儿子不是大军故意打死的。大军和红军一样爱护老百姓,我死了一个儿子,不能为他再死一个大军!”这位纯朴的红军遗属扑通跪地,抱着丁副政委的腿恳求:“留下这个大军一条命,让他去打反动派!”
棺材铺的老板也连连高喊:“棺材,我不卖了,不能去发好人的财。”围观的群众随之爆发出很高的呼声:“不要杀一个好人!”
宣判大会被打断了,一时无法进行下去,宣判大会变成了军民誓师大会。多年之后,申明村的老民兵刘清富回忆起当年的这个场景,还是激动不已,连连说:“那是真正的军民鱼水情啊!”
面对这一突发情况,师丁钊副政委决定暂缓执行死刑,待上报请示后再做决定。上级得知这一情况后,决定免除陈金庭死刑,允许其回原部队戴罪立功。
之后,部队按照政策为郑桐妹家给予优抚并分了田地,郑桐妹后来又过继了一个干儿子,解放初期,当地统计牺牲和失踪红军的家属时,母亲郑桐妹没有去登记。
她对家人说,我没有把金生奴这个红军后代拉扯成人,有何颜面去登记红军家属。郑桐妹在世的时候,从没向政府提过任何要求,1972年临终前留下遗言:不允许任何人以“误杀事件”为由寻找政府和部队的麻烦。
《论语》中有句名言: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我想说的是:
最干净的还是工人农民,尽管他们手是黑的,脚上有牛屎,还是比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都干净。(编者注:摘自毛主席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引言》)
遗憾的是,陈金庭之后的行踪不明,下落成谜!如果他还健在,应该是一位颇有影响力的人物,希望他依然能够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不忘初心,保持着对普通人民的那份挚爱和感情。最后,用红色歌谣《天下乡亲》里的歌词作为本文的结尾吧!
“最后的一碗米用来做军粮,最后的一尺布用来做军装,最后的老棉袄盖在担架上,最后的亲骨肉送他上战场……。”
这样的乡亲,这样的事迹,我们应该为他们立碑纪念,我们应该大力宣传……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