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陈胜华今天不开心,很不开心,晚上他约了几个朋友喝酒,可是车子快走到的时候,忽然抛锚了。
真的很奇怪,他昨天刚去4s店检的车,今天就出了问题了?
没办法,只能把车停到路边,一路走着到了酒馆。
这是一家很古老的酒馆,听说已经开了有一百多年的时间了,装修很古朴,整体都是木质结构的,给人一种进到古代酒馆的感觉。
最闪亮的是那个吧台,摆了大小不一的十八个灯笼,每个灯笼的造型都是一个身姿窈窕的美丽少女,据说每晚都会变个颜色,今晚是红色,满眼的红,把个不大的小酒馆照得红彤彤的。
那十八个灯笼在红光的映照下,更显得摇曳多姿,仿佛十八个少女在一起翩翩起舞。
这会儿那三个狐朋狗友已经在酒吧等着了,瞧见他进来,都笑着招手,“胜华,这儿呢,这儿呢。”
陈胜华走过去,埋怨道:“你们也真是的,怎么挑了这么个酒馆了?”
张鑫是他最好的朋友,闻言笑眯眯道:“这是少女酒馆,你没来过所以不知道,这家酒馆可是很有名的,许多人都会上这儿来找艳遇,听说这里的老板也是个少女杀手呢。”
陈胜华摇头,“什么少女酒馆?这跟老板有什么关系?”
张鑫往前指了指,酒馆的音乐响起,放着一首歌,种太阳的旋律,只是歌词却很不一样。
“我有一个美丽的愿望,长大以后要种姑娘......啦啦啦种姑娘,啦啦啦种姑娘,啦啦啦啦啦啦啦啦,种姑娘......”
那是一个少女的声音,很甜美,清脆的好像银铃一样,但这歌词就实在让人不敢恭维了。
陈胜华“噗嗤”笑出声来,“这到底是什么歌词啊?种姑娘?哈哈,种人我倒是会,但可不一定是姑娘。”
张鑫拍了拍他的肩头,“你想歪了,不是那个意思。”
他凑到他耳边,神秘道:“听说这里的老板就有这本事的,他能种出的花能变成所有人们想象中的少女,这也就是这家酒馆名字的来历了。”
陈胜华摇摇头,“我才不信呢,天下还有这么奇异的事了?依我看,不用等花盆里种出姑娘,找个漂亮女生,来一场艳遇才是最实在的。”
张鑫摇摇头,叹息道:“你还是老实点吧,一个月换十几个女朋友,都不带重样的,你坑害那么多女孩,小心遭了报应。”
陈胜华捶了他胸口一下,“滚你的吧,我可不相信什么报应。”
02
这个时间,张少骑着自行车从南纬路穿过,他每到一个城市都会先骑车走一遍,大街小巷都串一个遍,谓之曰:熟悉路线。
刚穿过南纬路,瞧见路边停着一辆红色兰博基尼的敞篷车。
这是最新款的兰博基尼,他也曾经想买一辆,只是他爸说,等他考上大学了才能送给他,没上大学之前,只能骑自行车了。
心里叹了一声,不免对那喜欢的车多瞧了一眼。
也就是这一眼,让他瞬间怀疑起自己的眼睛来了。
那车座上本来是放着一盆玫瑰花的,那株花非常漂亮,花盘极大。他本来还想下车瞧瞧的,可是就一眨眼的功夫,那株玫瑰花竟然变成了一个漂亮娇俏的少女。
一身红衣,飘飘摇摇地从车上走了下来,纤细的柳腰宛如柳枝一般,好像随时都有可能随风飞去。
张少眼珠子瞪得老大,都忘记眼球怎么转了。
玫瑰变成少女?他是得了老年痴呆症,还是花眼了?
街上行人不多,很少有人经过,这会儿正巧有一个小哥过来,他忙拉住了,“喂,喂,你看见了吗?玫瑰花变成少女了。”
那小哥瞥了他一眼,送他一句很中肯的话,“神经病。”
03
陈胜华正和张鑫说着话,忽然酒馆的门开了,一阵清脆的风铃声响过,一个女子推门走来进来。
那女子穿着一条红色的吊带连衣裙,露出圆润滑腻的珍珠肩,把她的衣架子身材衬托的玲珑浮凸。
她的美丽无法比拟,行走之间有一种有别于所有女人的风姿,似乎是天使降落人间,让所有人为她折服,为她倾倒。
张鑫看得都呆住了,忙捅了捅陈胜华的胳膊,“快看,尤物啊。”
陈胜华回头望了一眼,顿时眼睛有些发直,他长这么大,玩过的女人无数,还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
张鑫啧啧道:“妈呀,这么好看的姑娘,就跟一朵盛开的玫瑰花似的。也不知道今晚谁能成为她的入幕之宾?”
“当然是我了。”陈胜华整了整衣服,嬉笑道,“你等我的好消息吧,这妞我一定要弄到手。”
这些年,他仗着自己家里有钱,是妥妥的富二代,人又长得有几分小帅,从来不把女人放在眼里。在他的心目中,女人就是玩物,就像穿脏的内裤一样,用完了就扔。
张鑫也知道他的脾气,和另外两个朋友在一旁一边喝着酒,一边起哄,看他怎么泡妞。
陈胜华走到红衣少女身边,离着很远就闻到一股淡淡的玫瑰香气,是真正的鲜花的香气,不是任何香水和香精调配出来的。
陈胜华深吸口气,这宜人的香气更让他勾起了几分兴趣,他悦女无数,可再漂亮的女人和眼前这个玫瑰少女比起来,简直就是庸脂俗粉了。
他在一旁的桌子上拿了朵玫瑰花,脸上挂着自认最迷人的笑,“小姐,你就像照亮我人生的白月光,美得让人心动,不知小姐能不能让我请你喝杯酒。”
他捧着玫瑰花递到女子眼前,少女却并没有接,只淡淡扫了他一眼,表情说不上厌恶,但也不是喜悦。
陈胜华厚着脸皮坐下来,笑道:“今天仓促了,礼物轻了点,改日送姑娘一大束玫瑰。”
少女挑了挑眉,那样子似乎对花并不怎么感兴趣。
她这冷淡的神情,倒是激起了陈胜华几分好胜之心。
他打了个响指,“服务员。“”
一个穿着蓝色西服的中年男子出现了,“请问先生要点什么?”
“来两杯轩尼诗。”
中年男子笑道:“轩尼诗可以,不过先生要不要尝尝我们今晚最特色的酒?只供特别客人喝的。”
“什么酒?”
“玫瑰酒。”
陈胜华哈哈一笑,玫瑰美人配玫瑰酒,果然应情应景得很。
他点了两杯轩尼诗,又点了两杯玫瑰酒,让服务生快点送过来。
那少女望着他,嘴角噙起一抹笑,笑容好看的不行,却又带着点淡淡的嘲讽。
不过陈胜华根本瞧不出来,在他眼里早就被这个满身香气的少女给捕获了,恨不得把她抱到怀里好好的亲上一亲。
他轻咳一声,“姑娘叫什么名字?”
少女扫了他一眼,冷冷道:“玫瑰。”
陈胜华忙道:“好呀,人如其名,真正的玫瑰少女,清新,宜人。”
少女嘴角微微泛起一抹笑意,“你喜欢玫瑰吗?”
“喜欢啊,我最喜欢的就是玫瑰。”
“那你知不知道玫瑰是带刺的?”
陈胜华哈哈一笑,“我就是喜欢带刺的玫瑰,刺儿越多越好。”
少女微微撇嘴,主人说过,像陈胜华这样的男人就得狠狠扎他,今天她的玫瑰刺儿就好好扎扎他了。
她还没问他叫什么,陈胜华已经自我介绍起来,“我叫陈胜华,是个富二代。”
他扬了扬手中兰博基尼的车钥匙,能开百万豪车的绝对不是一般的人。
04
少女抿嘴,陈胜华是华盛集团董事长的二公子,听说很会玩女人呢,换过的女友不计其数。看他这表现,倒是真的了。
主人说得对,就是有些男人控制不住自己,说好听点是游戏人间,说难听点就是种狗一个。
而狗改不了吃屎,指望这种男人能改邪归正,简直是不现实的。
今天就是他这个花花公子栽跟头的时候,她会让他明白,男人的某些东西有时候还是不要拿出来的好。
她手指轻轻在陈胜华肩头上抚了抚,仰着脸,表情颇为妖娆,“陈少爷,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不如我们换个地方再说吧。”
她的笑容宛如春风拂面,陈胜华看得心中一热,忙道:“好,好,我带你换个地方。”
两人站起来一起出去,陈胜华得意洋洋的对着张鑫几人扬扬手,随后搂着玫瑰美人出了酒馆。
一个朋友啧啧道:“妈呀,还真泡到了,这天底下就没他泡不到的女人。”
张鑫轻哼一声,“有他后悔的时候。”
朋友拍了他的肩,“张哥,你怎么好像有点看不惯陈胜华啊?你跟他不是多年的老友吗?”
张鑫低着头没说话,他认识陈胜华十年,早就看透了这个人的本质。
他这辈子做的最后悔的一件事,是不该把自己的表妹玲玲介绍给他
铃铃对他一见钟情,可是她不知道陈胜华就是风流公子哥,只听他对初恋情真意切的表述,就以为他是痴情之人。
她对他痴恋,可是最后却被人玩完了无情抛弃。
铃铃受不了打击,远走美国,结果飞机出事,死在了大海之中,现在连尸骨都没有找到。
你说他能不恨吗?
对,他恨极了。
可是就算再恨又怎么样?杀人犯法,他总不能一刀捅死他吧?
不过他也坚信,坏事做多了是会遭报应的。
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自古以来都是如此。
05
陈胜华搂着玫瑰少女出了酒馆,他的车就停在附近不远的地方。
他下车时车抛锚动不了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现在竟然又能启动了。
陈胜华心里暗喜,这真是老天爷向着他,否则打车带美人去宾馆开房,也太没意思了。
打火,踩油门,正要转方向盘的时候,忽然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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