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新疆分公司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平房仓)设计单位选定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39H019)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平房仓)设计单位选定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投资估算工程费用的1.7%,招标人为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央储备粮五家渠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投资估算3660万元;中央储备粮喀什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投资估算4349万元;中央储备粮和田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投资估算376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平房仓)设计单位选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平房仓)设计单位选定)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应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潜在投标人的资金、服务能力、服务质量等方面完全适应本次项目的要求。③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乙级和(商物粮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商物粮专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原件备查;
2财务要求:应具备2020—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盖章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 业绩要求 至少提供三项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的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等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4 信誉要求: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报告”。
5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建筑师(一级)资格或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资格;
6 其他要求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8 2020年1月1日以后依法设立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相关资料。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02日10时00分到2023年02月11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平台进行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2日16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2日16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平房仓)设计单位选定
项目概况:中央储备粮五家渠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投资估算3660万元;中央储备粮喀什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投资估算4349万元;中央储备粮和田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投资估算3765万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投资估算工程费用的1.7%
最高限价:投资估算工程费用的1.7%
采购需求:中央储备粮五家渠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扩建3栋平房仓,总仓容2.5万吨;配套建设道路、地坪、绿化、围墙、水电外网等总图工程 同步建设科技储粮及智能化技术应用设施。包括上述子项的工艺、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自动化控制、信息系统、消防、暖通、总图等专业设计。
中央储备粮喀什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扩建4栋平房仓,总仓容3.3万吨配套建设道路、地坪、路灯、水电外网等总图工程 同步建设科技储粮及智能化技术应用设施。包括上述子项的工艺、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自动化控制、信息系统、消防、暖通、总图等专业设计。
中央储备粮和田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扩建4栋平房仓,总仓容2.6万吨;配套建设消防水池、变压器等附属设施和道路、地坪、水电外网等总图工程 同步建设科技储粮及智能化技术应用设施。包括上述子项的工艺、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自动化控制、信息系统、消防、暖通、总图等专业设计。
合同履约期限:2023年2月—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建设地点:五家渠、喀什、和田(按采购人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应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潜在投标人的资金、服务能力、服务质量等方面完全适应本次项目的要求。③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乙级和(商物粮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商物粮专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原件备查;
3.2财务要求:应具备2020—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盖章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3业绩要求 至少提供三项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的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等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3.4 信誉要求: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报告”。
3.5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建筑师(一级)资格或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资格;
3.6 其他要求: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8 2020年1月1日以后依法设立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相关资料。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请联系后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相关文件等。
联系人:赵 琳
联系电话:185 1840 8518
邮 箱:zqsd85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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