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关部门已经对胡鑫宇的死做了最终通报,给出了权威结论,那就是:
“自杀!”
即便现在官方已经盖棺定论,胡鑫宇案件的定性,就是自杀。
按理说来,我们应该尊重官方的通报和结论,相信胡鑫宇真是自杀的。
但偏偏胡鑫宇生前留下来的一本日记,却隐隐约约在暴露一个天大的秘密,释放出了一个重大的信号。
在胡鑫宇的日记本里,有4页日记被保留了下来。
其中两页日记,在“自杀”盖棺定论后,曝光了一个迟来的秘密,那就是他原本打算在2022年10月15日回家。
可在他准备回家的前一天,也就是10月14日下午5点多左右,他突然就自杀了。
这太不符合常理了!
我们知道,一个人做好的计划,如果突然改变,除非是发生了什么临时性的特殊事件。
这是一个常识问题,也是一个很简单的底层逻辑。
仔细看了他的日记,你就会发现,他这个自杀,真的有些匪夷所思,疑点重重。
在这里特别说明一下,有疑问,不是说要偏向什么阴谋论,而是真真正正发自内心的不解,相信很多网友也是如此。
来拆解和分析一下他的这两页日记。
这两页日记,主要围绕“草席”与“回家”之间的联系来展开。
第1页日记,胡鑫宇提到,自己因为拖拖拉拉的毛病一直改不掉,所以不仅导致作业要捱到最后一天才临时抱佛脚补做,还耽搁了洗草席的事。
接下来,胡鑫宇在日记中就草席的事,唠叨了好一会儿。
不难看出,因为自己拖拉的毛病一直没洗草席,导致不能好好睡,对于草席到底能睡还是不能睡,要睡在草席上还是不睡在草席上,胡鑫宇是很纠结的。
在草席能不能睡这个问题上,他给自己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那就是回家一趟,把草席带回去洗干,到时候再带回学校。
日记里,他的原话是:
日记里,他把“趟”,写成了“躺”。
于是,他开始盘算着带草席回家的时间和返校的时间。
在日记里,他把“13号,14号,15号,16号”这4个日期,分别写在纸上,并且在每个日期下面对应做好“回去”和“回来”的批注。
日记里的原话是:
在这里,要吐槽一下胡鑫宇的语文和数学水平,的确比较差劲,甚至连日期推进都弄反了。
而他说的“13天和16天还要睡”,其实要表达的意思就是:
13日晚上和16日晚上,他都是在学校的,在宿舍睡觉的,要用到这个草席的。
也就是说,对于草席不能睡的事,胡鑫宇做了如下应对和安排:
13日和14日待在学校,15日带草席回家洗晒,16日再从家带着草席返回学校。
而15号决定带草席回家的时候,他还在日记里提醒自己,有脏衣服也要一起带回去洗。
看到这里,大家就应该明白了,胡鑫宇是做好了15日要回家的准备的。
按理说来,14日他就应该待在学校,15日按计划带草席回家。
可为什么偏偏在14日下午5点多,他就随身携带着录音笔,突然失踪了呢?
而且事后根据官方通报得知,胡鑫宇是千方百计躲过学校的监控,一个人偷摸跑到了离校200米开外的粮仓树林,用鞋带上吊自缢去了。
如果他那么想自杀,甚至已经计划在14日就要自杀,又怎么可能同时计划着要在15日带湿草席和脏衣服回家呢?
这显然是不符合常理的。
胡鑫宇虽然学习成绩比较差,也有些抑郁和敏感。
但这都是一个面对巨大学习压力的孩子会表现出来的正常现象。
更何况,他只是学习差,不自信,并没有精神错乱,也没有智力障碍,更没有健忘失忆,自己心心念念要在15日带草席和脏衣服回去洗的事,又怎么会忘得一干二净呢?
从他的日记看来,这篇日记不是10月13日就是14日写的。
也就是说,距离他计划回家的15日这个日期。前后只有一天的时间。
对于一个没有什么社交网络、在封闭式学校学习的15岁孩子来说,什么事情,会在一天内突然发生这么大的变数?
所以,他日记本里透露的“15号回家”这个重大信息,与自杀的定论结合看来,无疑是自相矛盾的。
15号打算回家,14号就突然去自杀了!
不得不说,实在是太蹊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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