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我国第一个走上被告席的省委书记是谁吗?此人就是刘方仁,曾担任贵州省委书记等职务。在任期间,刘方仁大肆贪污受贿六百多万元,在当年堪称天文数字。那么,刘方仁身上都有什么故事呢?他后来的结局怎么样呢?
刘方仁出生于1936年,陕西武功人,早年时期,他主要在家乡求学,1951年,15岁的刘方仁参加工作,进入总后军需生产部3513厂,成为一名普通的工人。在工厂工作一段时间后,刘方仁意识到读书的重要性,从此之后发奋读书,1958年,刘方仁考入沈阳建筑材料工业学院,成为那个年代的高级知识分子。
那个时候的大学生属于干部身份,毕业后都包分配,在这之后,刘方仁在工厂摸爬滚打多年,从一个普通的技术员晋升为工厂的副厂长。1983年,在干部年轻化政策的影响下,刘方仁被提拔为江西省九江市委副书记,正式踏上了官场。
从政之后的刘方仁晋升很快,1985年他就被提拔为江西省委副书记,成为一个副省级干部。在今天看来,这个提拔速度简直不敢想象,短短两年时间,一个普通工厂的副厂长,被提拔为省委副书记,这背后既有时代的因素,同时,刘方仁也确实有一定的能力。
1993年,刘方仁更进一步,被调到贵州,担任了贵州省委书记,成为地方的“一把手”,官至正省级。然而,身居高位后的刘方仁却逐渐迷失了自我,慢慢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刘方仁收受的最大一笔贿赂高达500万元,当时是1999年,刘方仁通过手中的权力为一个名叫刘志远的商人在收购国有资产方面提供帮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刘方仁也因此获得好处费500万元。
俗话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2002年10月,刘方仁被中纪委“双规”,2003年,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刘方仁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被捕之后,刘方仁被关押起来,经过司法部门调查,从1995年到2002年,这几年时间里,刘方仁一共收受贿赂高达677万元,这在当时绝对是个天文数字。
有一个类比可以说明,2000年,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受贿544万元被判死刑立即执行,刘方仁的受贿数额比胡长清还多一百多万,所以刘方仁的案件曝出后,很多人都认为他会被判死刑。
值得一提的是,被关押期间,刘方仁一直没有请律师,当时有种说法,说刘方仁的违法所得已经被没收,他没钱请律师,其实,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刘方仁不懂法律,他认为请律师是对抗审判,所以没有请。
但刘方仁有可能会被判死刑,根据法律规定,刘方仁的这种情况,法庭应该为他指定辩护律师。在这种前提下,法庭通过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刘方仁请了辩护律师,此时的刘方仁才知道自我辩护与聘请律师辩护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
2004年6月15日早上9点,刘方仁出现在法庭的被告席上,同时,他也创造了一个纪录:成为第一个走上被告席的省委书记。经过审判后,鉴于刘方仁有一系列认罪悔罪以及配合审查表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刘方仁无期徒刑,刘方仁不服,当庭上诉,8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刘方仁的上诉,维持了原判。这位曾经叱咤一方的省委书记,最终落得个锒铛入狱的下场,令人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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