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女士称:我在结婚前向男方要了38万元彩礼,男方给钱后,领证婚姻,一星期后才发现,这38万元彩礼全部是他从网贷平台借来的,我认为我受到了欺骗,要求离婚,可他不同意,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吗?还有我可以不返回彩礼吗?
解答:
1、关于是否准予离婚的问题。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你提出离婚的条件不符合上述任何情形,并且,借钱给彩礼也是社会普遍现象,男方也不存在威胁、胁迫之情形,属于“善意”的欺骗,实践中,法院通常判决不准予离婚。
2、关于是否应该退还彩礼的问题。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和男子虽然已经登记结婚,但仅仅共同生活了一周,属于未共同生活,同时,男子因未给付彩礼,导致负债累累,你应当返回该男子的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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