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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创始人陈独秀,做了啥出格的事,最后被毫无保留地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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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陈独秀的托派组织

陈独秀接受了托洛茨基的观点后,起初他并不打算再成立一个托派组织,因为在上海已经有“我们的话派”存在。陈独秀认为,“我们的话派”虽然都是些年轻人,但很有朝气和实干精神,所以他提议聚集在他身边的彭述之、尹宽、郑超麟等一些人,都加入“我们的话派”。

不料,那伙“有朝气和实干精神”的年轻人,认为自己是真正的“左派”,很讨厌犯过“机会主义”错误的人。所以,当陈独秀等人提出要加入他们的组织时,一部分人认为这是没有出路的“老机会主义者”向他们投降;另一部分人担心这是个阴谋,是陈独秀派想从组织上消灭他们这个反对派。就这样,“我们的话派”经过讨论后决定:陈独秀派只有在承认“我们的话派”为“正统”,并经过审查后,方能以个人身份加入。

陈独秀,包括他身边的人,当然不会接受这个“屈辱”的条件。于是,他们自动终止了同“我们的话派”的谈判。

这时,托派分子刘仁静从苏联绕道土耳其回到国内,带来了托派茨基亲自起草的中国托派政纲——《中国布尔什维克列宁主义派纲领》。刘仁静自认为亲眼见过托洛茨基,受到托洛茨基真传,便开始协调“我们的话派”与陈独秀派的关系。

9月,“我们的话派”经过一番争论,最后决定有条件地吸收陈独秀派分子,其条件包括:陈独秀公开真诚地批判自己过去的机会主义错误,并承认他们拟定的反对派政纲是正确的。

当陈独秀得知“我们的话派”提出的条件后,气不打一处来,大骂了一通那些“乳臭未干”的小子,便决定独立行动。很快,他便成立起自己的组织——“中国共产党左派反对派”,又名“中国共产党布尔什维克列宁派”。这个组织的最高领导机关是“临时领导小组”,由陈独秀、彭述之、尹宽负责。

陈独秀的托派小组织一成立,便从宣传和组织两个方面加紧了活动。

这些都是陈独秀的拿手好戏。很快,一大批宣传品就印了出来,包括托洛茨基的文章,还有陈独秀致中共中央的信等。通过散发宣传品,他们把受影响的人编成小组,学习和讨论托洛茨基对于中国革命问题的主张。一时间,在上海当地的党支部会上,经常能听到关于中国革命问题的讨论,看过托洛茨基文章的人,总是振振有辞地与中央和江苏省委派来的代表进行辩论。这其中,彭述之、汪泽楷等人是最为突出的。

陈独秀托派小组织的活动,给中共中央和江苏省委的工作带来极大的影响。9月20日,中共江苏省委召开支部干事会及中央、省委、区委各级代表联席会议,讨论解决彭述之、汪泽楷的问题。

会上,彭述之与中央宣传部秘书长恽代英进行了激烈辩论。他共发言三次,主要阐明以下观点:

第一,陈独秀对中东路问题的意见是正确的而中央对陈独秀的回信是过于夸张,过于吹毛求疵。第二,陈独秀对于过去机会主义的错误是有认识的,现在已不是机会主义者;而中央一年来的政治路线,则是机会主义和盲动主义的继续。第三,对于托洛茨基的理论,目前还在处在搜集材料和研究阶段,如果自己赞成托派的主张,便要公开站在反对派政治路线上奋斗;中央所谓铁的纪律不过是官僚压迫群众的工作。

看来,彭述之的态度是相当强硬的。

托派分子在上海的活动,以及由他们的活动导致的党内争论、分歧和思想混乱,引起了共产国际执委会远东局的高度重视。在远东局指导下,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0月5日作出《中央关于反对党内机会主义与托洛茨基主义反对派的决议》。

《决议》指出机会主义与托洛斯基主义反对派对于目前中国革命的根本问题都走入了取消主义的观点,最近陈独秀同志致中央的信,便是一个很好的代表。他这信的观点,完全推翻共产国际指导中国革命的一贯的列宁主义路线;完全推翻六次大会与中央对于目前革命的根本策略而走到了极可耻的取消主义的地步!

中央在决议中逐条驳斥了陈独秀信中的观点,指出:陈独秀的路线是反共产国际、反六次大会、反中央、反党的路线。针对托派和陈独秀的活动,决议说:

“现在机会主义与托洛斯基主义反对派,不只是故意地煽起党的讨论而且实行了他们的小组织的行动。反对派已经有他们的秘密刊物,在党内传播,独秀同志也在未经中央决定以前,把他写给中央的信,自由在同志中间宣传,这是列宁党所不能宽恕的破坏党的行为。”

有鉴于此,中央决定:

(一)各级党部如果发现了这样的小组织必须马上解散,对于参加的同志必须予以组织上的制裁。
(二)经过讨论以后,仍然固执他的取消主义的思想,不执行党的策略,不服从决议的,应毫不犹疑地开除出党。
(三)独秀同志必须立即服从中央的决议,接受中央的警告在党的路线之下工作,停止一切反党的宣传与活动。”

10月6日,中共中央致信陈独秀,严肃地指出:

“党在组织原则上不容许有两个路线同时存在,尤其不容许有少数同志与党对立,破坏党的组织系统。而你在政治上已采取与党对立的错误路线;在组织上,你与同你意见相同的人,在上海党的下层有超越组织的活动。你必须站在党的利益上立即停止这种活动。中央决定你在党的政治路线之下,在中央担任编辑工作,限定你一周内作篇反对反对派的文章,并编入中央直属支部参加党的生活。”

自1927年7月以来,中央一直没有给陈独秀任何具体的工作。现在,中央提出让他担任编辑,并限定一周内写出一篇反对托派的文章,这显然不是真心要分配给他工作,而是以组织的名义来压制和难为他。因为李立三等人知道,陈独秀绝不会按照他们的要求来写这种文章。

二、亮出反对派大旗

陈独秀对中共中央的警告和命令不屑一顾,反而痛惜中央不听他的劝告。在接到中央1929年10月6日的来信后,他于10月10日写了复信。

信中说:

自从前月二十八日国际代表及中央代表约我谈话以后,又看见你们一些关于党内问题政治理论问题的宣传品,最近又接到你们本月六日的来信,我已经知道你们固执掩护错误的政治路线之观念与决心,已深到无可挽救的地步了,我为对党对革命负责起见,不得不向你们作一次最后的警告。

陈独秀在信中分析了大革命时期中共中央所犯错误的原因,认为这主要是共产国际对于中国革命政策之错误造成的。他自己由于是中共中央主要负责人,当然也要负责任。正因为如此,他才对机会主义深恶痛绝,力图纠正。

陈独秀接着指责说:

中共六大后,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仍旧继续着传统的机会主义而执迷不悟,结果不但不能认识过去的错误,不能免去现在的错误,并且将来还要作出更大的错误。不但是错误,而且是罪恶。中央将盲动主义和机会主义双管齐下,其结果必然要把党送到死路去!中央犯了这样严重的错误,却只知企图掩盖自己的错误,绝不顾及阶级的革命的利益,极力拿中央的威权和组织纪律,来恐吓钳制一切同志的不同意见的发表和公开讨论,对不同意见者实行取消工作、警告甚至开除党籍的处分。

最后,陈独秀态度强硬地宣称:

在你们看来,绝对没有理由可以开除发表政治意见不同的任何同志;在我,只知道为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真理,为全无产阶级的革命利益,结合下层的革命群众和机会主义的上层领导机关奋斗而不计其他!我还要告诉你们:党内的重大政治问题即领导机关政治路线根本错误的问题,决不应该用组织纪律(列宁曾说,无产阶级革命政党的纪律,是要有正确的政治领导为先决条件方会实现,否则一定变成废话;你们忘记了没有?)来掩护所能解决的;若用这样方法无理由地开除同志,如果由此造成党的分裂,是应该由你们负责任的!'为了尽快解决党内反对派问题,中共中央在共产国际远东局支持下,决定采取快刀斩乱麻的办法。

10月21日,中共江苏省委作出《开除彭述之、汪泽楷、马玉夫、蔡振德及反对党内机会主义与托洛茨基反对派的决议》,其中指出,彭述之等人一贯认为共产国际的指示、六大的决议、中央对于目前革命的根本策略,完全是“卖阶级的”;他们同意陈独秀信中的一切错误观点,并拿陈独秀的信在党内进行宣传,而且积极进行小组织活动,企图使党分裂。

《决议》提出:

他们完全是有组织地来攻击党破坏党,如敌人一样地向党进攻,这是列宁党的组织所绝对不能宽恕的。因此省委批准区委的要求开除他们四人的党籍,请求中央开除陈独秀,从布尔塞维克中将这种列宁主义的叛徒肃清出去。

就在这一决议通过的第二天,10月26日,陈独秀即与彭述之联名写信给中共中央,再次提出:中央的政策是盲动主义加机会主义,中央提出的“变军阀战争为推翻军阀的革命战争”、“以群众的革命暴动来消灭军阀战争”等口号,是无政府主义的空想。对于中央对托派小组织活动的警告和开除部分人员的决定,他们指责说:

滥用中央威权,钳制党员对于政治问题公开讨论,对于政治意见不同的党员,无理由地发狂地阻止其发表意见,并且超越党的组织路线即不征求支部的意见,不顾支部的异议,悍然由上级机关任意开除和中央意见不同的党员,以掩饰自己完全破产的政治路线,以保全领导机关少数人的威信。

陈独秀和彭述之此时已不再有任何忌讳,公然亮出自己的“反对派”身份。

他们在信中宣称:

你们说我们是反对派;不错,我们是反对派,我们的党此时正需要反对派,而且正需要勇敢地对革命对党负责的反对派,坚决地不和机会主义冒险主义威吓手段欺骗手段腐败官僚的领导机关同流合污,为了革命的利益,为了阶级的利益,为了党的利益,而绝不计及自己个人的利益,尽量地发表正言说论,使马克思列宁主义布尔什维克主义在中国有一线之延,使全党党员及全无产阶级的群众不至对党完全失望!

三、陈独秀成为党内最大危险

中共中央与陈独秀的斗争,得到了共产国际执委会远东局的大力支持。远在莫斯科的米夫,也再次给中共中央撑腰。11月6日,他在给远东局的信中说:

“据我们得到的消息,在中国,托洛茨基分子加强了活动。关于这个问题我们请求提供更详细的通报,以便我们能够在你们同他们进行思想上和组织上的斗争时向你们提供相应的帮助。”

驻上海的共产国际远东局当然知道,米夫等人关心中国托派分子的活动和陈独秀的动向,与联共(布)党内的斗争有密切关系。

被驱逐出境的托洛茨基,于1929年2月12日抵达土耳其君士坦丁堡,住在普林斯波岛上。在那里,他联络各国托派分子,筹划组织托派国际组织,并出版了《反对派通报》,开始系统发表他的理论文章。他还根据联共(布)党内斗争的情况,不断发布自己的见解,对斯大林及其联共(布)的内外政策进行攻击。

斯大林虽然在国内打垮了托洛茨基和季诺维也夫联盟,接着又解除了与其意见相左的布哈林的《真理报》主编、共产国际执委会政治书记处书记等职务,但他丝毫没有掉以轻心,因为在国外的托洛茨基的活动,以及各国共产党内托派分子的活动,仍然是他的心头之患。

斯大林知道,在中国共产党内有一批人因为对大革命时期的是是非非的评价与托洛茨基相近,故而是最容易接受托洛茨基理论的。所以,他要求共产国际的有关组织,尤其是东方书记处和远东局,密切关注中国托派分子的动向。

远东局成员从中共中央与陈独秀难解难分的争论中,看到了陈独秀所具有的影响力。他们认为,陈独秀利用自己原来在党内的威信,试图把所有机会主义分子和所有反对中央路线、反对中央领导的分子都组织在自己的周围,他正在成为集聚党内所有对立的机会主义分子的中心。他们明白,在中国托派本身的力量很小,没有陈独秀的支持,没有能力在党内进行什么危险的活动。由此,他们向中共中央提出,现在党内很大的危险,是以陈独秀和机会主义分子为代表的右的危险。

四、开除陈独秀党籍

中共中央决定对“机会主义一反对派”发动总攻击了。11月13日,中共中央向各级党部和全体共产党员发出一封公开信,对“机会主义一反对派”进行了严厉谴责。中央提出:

这完全是破坏党的组织原则与党的纪律的行动。对于有这些行动的同志提出公开警告,如果他还不接受与改悔,党应坚决地予以组织上之最高原则的制裁,以巩固党的一致,决不能有半点动摇。

11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开除陈独秀的党籍,并批准江苏省委开除彭述之、汪泽楷、马玉夫、蔡振德四人党籍。中央为此专门作出决议,阐述开除陈独秀等人出党的理由。

在决议中,中央列举了陈独秀八个方面的错误:

第一,对中共六大的决议表示怀疑,对大会的结果不满。
第二,多次拒绝去莫斯科。“他根本便不愿赴莫去接受国际的训练,他根本便无诚意去认识自己在中国大革命时代之机会主义领导的错误。没有决心去认识过去的真正错误所在,便必然不可免地要继续过去的错误路线,而到更深的机会主义”。
第三,在中东路问题上提出以“反对国民党误国政策”的口号来代替“拥护苏联”的口号,这完全是资产阶级的民族主义精神,与无产阶级的民族革命的观点和阶级观点绝对不相容的。
第四,不承认大革命的失败是他所领导的中央不执行国际正确策略的错误,而认为是加入国民党的错误,是国际对于中国革命根本政策的错误。
第五,在对目前中国革命有关问题的看法上,认定“工农苏维埃”在目前只是宣传口号而没有实际意义,主张以“召集国民会议”为总的政治口号。攻击中央所领导的示威是玩弄暴动,是盲动,主张采用合法的方式。
第六,将写给中央的信公开宣传,经过彭述之等人极力煽动同志起来反党。
第七,拒绝中央的警告和挽救,拒绝中央指派给他的工作。
第八,公开挑起反国际,反六次大会,反中央,反党的旗帜,公开地承认已被共产国际和联共开除的托洛茨基为“同志”。

根据以上八条“罪状”,中共中央宣布:

布尔塞维克党决不能容留这样永不真实地承认自己错误与接受国际和中央决议,公开地与国际开除的反对派一致的分子在党内,决不能容留他们在党内散布叛变无产阶级,叛变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想,尤其不能容许有这样反国际反党的小组织在党内存在,因此,中央特决议:

一、开除陈独秀党籍。
二、彭述之汪泽楷马玉夫蔡振德四人固执与陈独秀一样的错误意见,经过支部区委省委之作详细的讨论和批评后,一点也不改变他们的错误思想,并且积极作小组织的活动,煽动同志反党,破坏支部开会。因此,中央批准江苏省委关于开除他们四人的决议。
三、各级党部须严重注意机会主义——反对派的活动,如果发现了这样小组织的存在,须根据党的最高原则,立即予以解散。对于这种小组织的领袖分子须坚决地开除出党。参加活动或接受这样错误思想的同志,须有详细的解释和批评,来纠正他们的错误。如果经过多次教育以后还固执他的错误思想与行动,便应毫不犹豫地开除出去。

就这样,党的创始人陈独秀被他自己所创建的党开除了!

五、陈独秀的反应

得知自己被开除出党之后,陈独秀就开始奋笔疾书,为自己准备“宣言书”。他要告诉全体党员:大革命时期党的“机会主义”政策的根源究竟在哪里;中央开除他党籍的理由有多么荒谬;现中央的所作所为对党又是多么不利。

1929年12月10日,陈独秀终于公开了他的《告全党同志书》。

陈独秀一开始便点明:

“我自从1920年(民国九年)随诸同志之后创立本党以来,忠实地执行了国际领导者斯大林季诺维也夫布哈林等机会主义的政策,使中国革命遭到了可耻的悲惨失败,虽夙夜劳动而功不抵过。我固然不应该效‘万方有罪在予一人’可笑的自夸口吻,把过去失败的错误而将自己除外。任何时任何同志指摘我过去机会主义的错误,我都诚恳地接受。”

陈独秀承认,大革命失败的原因是党犯了机会主义错误。他表明,自己的态度是:

我坚决地认为,中国革命过去的失败,客观上原因是次要的,主要的是党的机会主义之错误,即对于资产阶级的国民党政策之错误。当时中央负责同志尤其是我,都应该公开地勇敢地承认过去这种政策毫无疑义是彻头彻尾的错误了;但只是简单地承认错误还不够,必须忠实地彻底地认识过去的错误即机会主义的政策之内容及其原因结果是些什么,并且毫无顾忌地暴露出来,然后才可望不至继续过去的错误,方可望不致使下次革命又陷于以前机会主义的覆辙。

陈独秀回顾了大革命时期在共产国际指导下中共中央在一些重大决策上的得失后,毫不掩饰地说,所有失误都与自己有关,是自己执行了共产国际的错误政策。陈独秀认为,对于大革命失败的责任,共产国际、中共中央,包括他自己都要承担,将责任推给任何一方都是不公正的。

陈独秀认为,中央开除他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并逐条进行了辩解:

第一,中央说他根本无诚意去认识自己在大革命时期的机会主义领导的错误。而他认为,正是因为自己认识了过去机会主义领导的错误所在决心反对现在及将来继续过去的错误路线,才被开除出党。
第二,中央说他有不满意共产国际的意见,不愿到莫斯科接受国际训练。而他认为,自己接受国际机会主义的训练已经够多了,以前因为接受国际意见,而做了许多错误。现在因为不满意国际意见而被开除。
第三,中央将他8月5日信中关于资产阶级与封建势力的矛盾、对革命高潮的认识和进行合法运动等主张,作了似是而非的改动,并作为开除他的理由。
第四,他与彭述之10月26日的信中提出革命处于低潮,以“召集国民会议”的口号来代替“打倒国民党政府”“建立苏维埃政权”的口号等,是正确的,而中央却将这些作为开除他的理由之一。
第五,在中东路问题上,他提出“以反对国民党‘误国政策’的口号来代替‘拥护苏联’的口号”,正是为帮助“拥护苏联”的口号能够深入人心,而中央却作为开除他的理由。
第六,他给中央的几封信都涉及党内严重的政治问题,但中央延搁起来久不发表,而且国际代表及中央向他明白宣告:以不能公布党内不同的政治意见为原则。在这种情况下,他感到由党员群众合法讨论以纠正中央错误已无可能,便不再为寻常纪律所约束,也不再阻止同志们传播他的信稿,这也成为中央开除他的理由。
第七,八七会议后,中央不许他参加会议,也未曾派他工作。直到10月6日,中央才来信说:“中央决定你在党的政治路线之下,在中央担任编辑工作,即你一周内作篇反对反对派的文章。”中央这样做只是为了准备开除他的手续,而他此时已根本承认托洛茨基的主张是合乎马克思主义的,如何能说出和自己意见相反的假话。这便成为中央开除他的理由。
第八,在托洛茨基和斯大林的争论中,不能因为斯大林派的造谣,便相信和列宁携手创建十月革命的托洛茨基同志真有反革命的事实。因为他称托洛茨基为“同志”,中央便说他“已经离开革命,离开无产阶级,走向反革命”,而将他开除了。

陈独秀指出,以上中央开除他的理由,都是“勉强制造”得“无理的理由”,是“凭空加我以反革命的罪名”。陈独秀认为,中央开除他的党籍,“这一切都是表面的官样文章,其真正的原因是在于我在党内发表各种意见,批评他们继续执行盲动主义和破产政策,成为他们眼中钉之故”。

陈独秀提出,任何有责任心的同志都应该站起来,对党实行严厉的批评,以拯救党的危机;如果眼看着党日渐危亡而袖手旁观,默无一言,这也是一种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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