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专用车位,其它车能停么?”9月11日,广东广州,某地下停车场发生具有争议的一件事。事情是这样,一辆白色奔驰轿车停在了特斯拉专用充电停车位,事后奔驰车车主驾车离开时,与停在旁边停车位上的一辆白色特斯拉轿车,发生刮蹭。随后双方报警处理。
可就在交警正在处理时,双方却发生了争执。双方在现场时的对话如下:
特斯拉车主说“这是特斯拉充电专用车位,你们无权将车放在这里”。
奔驰车主“我就要停在这,我故意停这的,行不行?”
特斯拉车主“行行行行!”
奔驰车主说“肯定可以停在这,不要对我们的行为,指手画脚的,撞到你的车,出保险赔给你们就是了!你讲那么多,干嘛?”
随后奔驰车车主向一旁正在处理的交警,投诉特斯拉车主在现场录视频。
此时,特斯拉车主反驳道“你们敢做、敢骂,为什么不敢让拍视频呢?”
1、事发后,网友们有不同的看法:
有网友认为,这是商场的地下停车场,只要不是标有车牌号的私人车位,其他车位都可以停。
也有网友们认为,标识有“特斯拉”标志的车位,与标有车牌号的私人车位,性质是一样的,即这种车位仅面向特斯拉车主。即只有特斯拉品牌小汽车才能停。
再有网友认为,难道特斯拉的车主进停车场的停车费贵点?不然凭什么他们有专用车位?
还有网友认为,在还有其他停车位的情况下,不能停“特斯拉专用位”,但如果停车场已经没有停车位的情况下,就可以停。
2、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怎么看待这件事呢?
首先,根据《保险法》规定,只要奔驰车车主驾车发生剐蹭时,没有酒驾、醉驾等情形,那么确实报保险就可以解决双方赔偿上的问题,只是明年奔驰车的保险费可能会贵一点,但这一点是奔驰车车主自己的事了。
其次,特斯拉专用充电车位,其他车子可以停么?
《民法典》第275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也就是说,商场的管理者有权可以将停车位租给特斯拉或者是奔驰、宝马等品牌方。
具体而言,只要品牌方与商场签订指定车位的租赁合同,那么合同中约定的车位,品牌方就拥有使用权。
换而言之,只要在合同期内,品牌方将自己租下来的车位想给谁停都可以。反之,在品牌方不允许的情况下,其他车子还就真不能停,如果不听劝行,强行长期霸占,就涉嫌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寻衅滋事的,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综上所述,特斯拉的专用车位与私人停车位的性质是一样的。即前者的使用范围是一个品牌的车,先到先用;而后者是只限于哪辆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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