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情夫被杀
安徽省颍上县的民警接到一起报案,有一个17岁的男孩被杀了。
尸体是在一家宾馆附近发现的。
命案发生时是1996年的一天晚上,凶手是2012年被逮捕的。
那天深夜有民众报警,发现床单里有裹着一具男孩的尸体。
民警赶到现场后,经过核实得知被害的男孩叫高辉,时年17岁。
还是一名中学生,他是被人勒死的。
命案发生的第一现场,就是附近的一家宾馆里,他就是在宾馆房间里睡觉时被杀的。
杀她的嫌疑人之一叫李丛兰,时年26岁。
李丛兰是有丈夫的人,本来她是和情夫高辉一起来开房的。
他们两个有感情纠纷,属于婚外情的关系。
但是,情夫高辉死了,李丛兰不见了。
同时消失的还有李丛兰的丈夫李雨三。
他们两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通过走访调查得知,这两个人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他们两个到底去哪里了呢?
通过大量的走访调查,没有任何人知道这两个人的消息,他们也不和任何亲朋好友联系。
尽管说他们有一个孩子了,但是孩子一直跟着爷爷奶奶生活。
他们也都不知道李丛兰和李雨三的下落。
一转眼十年的时间过去了,民警只得到了一个消息,还不确定是不是真的?
有消息称李丛兰洗白身份了。
她不叫李丛兰了,而是改名为“刘莉”。
这也难怪,民警查不到和她有关的任何信息了。
全国叫刘莉的人很多,想要知道哪个是李丛兰改过来的?
还是需要大量的走访调查的。
通过几年的走访,核实,最终民警锁定到广东省内。
广东的这个刘莉为何可疑呢?
她的年龄和李丛兰是一样的。
她是当地一家珠宝公司的主管,她的丈夫是当地的一名公务员。
这个丈夫不是李雨三了,她应该是改嫁了。
李雨三还是没有任何消息。
之所以说广东的刘莉身份可疑,是因为这个刘莉在广东的档案是空白的,她的家庭地址全部都是虚构的。
重点是在2006年,她才把户口转到广东,还是从安徽萧山转过来的。
再加上她长得确实和李丛兰很像。
所以,民警打算重点调查她,让广州的民警和他们一起配合。
不过,这个时候时间已经来到了2012年。
和17岁男孩的婚外情
安徽的民警和广州的民警配合,他们在广州民警这里得知了这样的一个信息。
就是前不久,刘莉吃饭时和别人发生了冲突。
她被打了,有人报警了。
本来她是应该可以追究对方的责任的,但是,让民警疑惑的是,她不要求追究对方的责任,不让民警来处理。
为何不让处理呢?
这还是让民警很难理解的一件事。
再一个就是,刘莉的业务能力很好,公司想要提拔她,给她更好的职务。
让她去公司总部。
但是都被她拒绝了,她就想在一个小公司,当个小主管。
这些也都是同时不可理解的。
很显然这两件事,都是极其反常的。
民警通过调查,得知这些消息后,他们就更加确定该刘莉有重大作案嫌疑了。
民警决定逮捕她。
在逮捕刘莉时,民警故意叫她的真名李丛兰,看看她是怎样的反应?
结果,她是愣了一下。
然后,她说她不叫李丛兰,应该是民警认错人了。
她不知道李丛兰是谁?
不过,她还是被逮捕了。
因为民警早就通过认识她的朋友,辨识了她,尽管说他们很长时间没见了。
但是,她的朋友确定,她就是李丛兰。
在李丛兰被逮捕后,民警提取了她的DNA,通过科学的鉴定,得知她确实就是潜逃多年的李丛兰。
没想到她竟然是以这种方式落网的。
后来在民警的审问中,她也承认了,她就是李丛兰。
那么,当年她为何要杀掉17岁的情夫呢?
李丛兰说她和丈夫是1992年结婚的,在他们婚后的第四年,也就是1996年,她的丈夫李雨三到北京工作去了。
李丛兰白天上班,晚上开台球厅。
她的生意很不错,其中有一个叫高辉的17岁男孩,经常来她这里打球。
当她忙不过来时,高辉就给她帮忙。
她对高辉是有感激之情的,再加上她独守空房,想要填补感情上的空缺,她对高辉有了别的想法。
两个人相处了几个月,就发生了男女感情。
发生关系的那一天,是高辉生日。
有了婚外情后,高辉就住到了她的家里。
所以他们的婚外情,当地的人都是知道的。
他们两个也就是同居了4个月,李丛兰的丈夫李雨三得知妻子出轨了。
他从外地赶回来了。
联合丈夫杀情夫
李雨三是突然从北京赶回来的,他到了家里正好捉奸妻子。
17岁的高辉正在他家睡觉,被他给打了。
他还扬言不会轻易饶恕高辉的,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高辉要让李丛兰和李雨三离婚,他要带着李丛兰私奔。
李丛兰就答应了,抛弃孩子和他一起走了。
他们两个人私奔的路上,花光了所有的路费,对于李丛兰来说,17岁的高辉是靠不住的。
因为他不能赚钱,养不活她。
所以她还是想要回家,和丈夫李雨三一起过日子。
就在他们住到宾馆后,李丛兰拨通了丈夫李雨三的电话,让丈夫来宾馆接她。
她做的这些事情,高辉都是不知情的。
结果悲剧发生了。
那一晚上她和高辉在睡觉,丈夫李雨三趁着夜色赶过来,进入到他们的房间,直接就把熟睡的高辉给杀了。
她还看到墙上喷溅的血迹,当时李雨三拿着一把斧头。
当然了她也有参与杀人,丈夫李雨三让她勒住高辉的脖子。
她照做了。
等于是她在丈夫胁迫的情况下,联合丈夫将高辉杀死的。
他们杀死高辉后,清理干净现场的血迹,还从窗户把高辉的尸体顺下去。
就在他们想要把尸体抛掉时,被人发现了。
他们扔了尸体,就赶紧潜逃了。
这就是她讲述的整个杀人经过。当年他们逃到了广州,想要分开逃命,也就没有联系了。
至于丈夫李雨三的下落,她是不知道的。
不过,对于她的讲述,高辉的家人是不认可。
民警也觉得她说的话不可信,至少不完全可信。
李丛兰的意思是说,她的丈夫李雨三才是主犯,她是协助者。
她的罪没有那么大。
但是,死者高辉的母亲说,李丛兰和儿子高辉开房时,高辉用的是真实的身份证信息,李丛兰是用了一个假的。
这说明他们是早就预谋好的,要杀了高辉。
否则,为何用假的身份证?
而且民警也认为他们两个都是主犯,毕竟高辉和李丛兰私奔,他们居住的地点,就是李丛兰透露给丈夫的。
李雨三到达他们的宾馆后,应该也是李丛兰开门的。
他们两个是属于里应外合杀了高辉。
所以,他们两个应该都是主犯才对。
不过,到现在都没有李雨三的任何消息,最终一审判决判处李丛兰有期徒刑16年。
之所以判她16年,是因为李雨三还没有被逮捕。
她说的很多话,不知道是不是谎言?
所以想要还原事情发生的真相,只能等到李雨三落网。
现在民警还在缉拿他。
高辉的母亲说,相对比李雨三她更恨李丛兰,那是因为李丛兰先勾引她的儿子,竟然对17岁的未成年下手。
奸情暴露后,又选择毁掉她的儿子。
李丛兰才是妥妥的主犯。
好在现在李丛兰落网了,她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至于说高辉的死,他确实死的很冤,只有17岁,不过他也确实有过错,这么小的年纪,还在上学,为何找有夫之妇偷情呢?
自古奸情酿命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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