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一法学院57岁教授赵某与女博士存在不正当关系,经调查后,校方作出回应,情况属实。
这件事还要从2022年9月份说起,西南大学法学院一名女博士,实名举报其被自己的导师赵某“潜规则”长达三年之久。
期间,赵某要求女博士,当自己有需求时,女博士必须随叫随到,必须服从一切安排,否则就以学业为由对女博士进行威胁。
女博士为顺利完成学业,一直忍辱负重,未敢发声,不管是工作还是私欲,都“尽心尽力”满足赵某的要求。
可是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依然不能授予博士学位。
随后,女博士向学校反映赵某的情况,经调查后,学校也作出取消其导师资格、调离教师岗位、报请主管部门批准撤销教师资格等处罚文件,但实际并未按文件要求对赵某进行处罚,赵某依旧是其导师。
事后,女博士遭到赵某更疯狂的辱骂和威胁,并以无理理由拒绝其博士学位申请,不得已,该女博士在网上进行实名举报。
校方回应:属实,已报请主管部门批准撤销教师资格。
网络上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一种是痛斥赵某的行为,丧失了作为老师最基本的师德师风,受害者是女博士,应该予以毕业。另一种则认为,女博士不值得同情,到底是导师威胁女博士在前,还是女博士诱惑在先,毕竟一个巴掌拍不响,各取所需罢了。
师德师风,这方面我们不需要再说了,这应是每个从教者所具有的最基本的道德素质。
但是作为一个高学历博士生,是不是应该具备最基本的常识,学历是凭自己的本事考上的,为什么要委屈于导师?
除非是自己真的有求于导师,如果说非要通过潜规则来得到相应的学位证书,那是不是所有的女博士都要遭受潜规则才能毕业,这不都乱套了吗?
所以不管是做什么事?要始终保持自己的初心,付出才有收获,不要以为走捷径就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说不定会害了自己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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