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充分运用诉前调解机制,通过当事人自愿协商、互谅互让,达成了调解协议,成功化解了一起关于抚养费纠纷案。
原被告系父子关系,2019年被告与原告之母因夫妻感情不合离婚,由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随着近年来原告因上学、患病及日常生活开支的需要,原定抚养费已不够,且被告对原告关心不够,并经常不及时给付抚养费,造成原告生活极其困难。无奈之下,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原、被告间的特殊关系,决定通过诉前调解,耐心倾听双方的意见,劝解当事人相互体谅,并联系双方数次沟通协商,阐明利害关系和罚情法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各自作出让步,签订一份调解协议。
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扎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充分发挥诉调作用,淡化当事人双方对立情绪、有效解决矛盾纠纷,同时助力快速履行,降低了群众诉讼成本和司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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