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邹玉杰律师
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
侦查人员违法取得的证据,能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楔子
办理案件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侦查人员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违反法律程序,那么这类证据究竟能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呢?
这是实务中争议比较大的问题。
公诉方认为:证据或许存在一定瑕疵,但是并不影响证据真实性,而只要证据真实,就足以定案了。
辩方则有不同意见:如果严重违法,可能属于非法证据;即便轻微违法,也属于瑕疵证据,需要补证或者合理解释,否则,就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面对此种难题,究竟应该如何处理?
〇一
瑕疵证据,如何解释才合理?
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解释是否合理,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判断:
1.违法行为究竟是轻微违法,还是严重违法;
2.要能说明侦查人员违法取证并非故意或恶意,而是客观原因或工作疏忽所致;
3.解释内容应当符合常情常理,而不能违反常识;
4.证据的瑕疵,是否影响证据的客观真实性。
如果同时具备上述四个条件,方才可以认定为解释合理。
如果解释没有达到合理程度,辩护律师就应当郑重且明确地指出,案涉瑕疵证据并没有得到合理解释,不能作为定案证据使用。
〇二
非法证据和瑕疵证据,孰重孰轻?
根据上述前三条原则,反向可以推出另外几个结论:
1.如果搜集证据的行为属于严重违法,比如根本就没有侦查权的情况下,硬要去搜集证据,不管原因为何,都不应该认定为瑕疵证据,而属于非法证据,应该直接排除。
2.如果违法取证是故意或者恶意的,那就不仅仅是违法取证问题了,特别严重的话,很可能已经涉嫌犯罪,那么此时取得的证据,显然也应该认定为非法证据,根本不需要进行解释或者补证。
3.解释如果违反常理,则最低应该认定为没得到合理解释的瑕疵证据,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比如,某些办案单位声称:因为疫情原因本地没有条件指定监视居住,所以由上级机关将案件指定到其他地方办理,而实质上仍然由原办案单位继续调查取证。
这种解释,就属于不合理解释。
因为同时期、同地区、同类案件,就在本地区指定监视居住。
〇三
真实性,才是审判人员最关心的问题。
如何审查瑕疵证据的解释是否合理,最后一条涉及到证据真实性方面,或许这才是最重要的问题。
证据不是特别扎实时,法官的内心确实就会起到特别大的作用。
法官内心确信靠什么?
当然靠证据是否真实。
如果证据真实性没有问题,事情本身发生的可能性又特别大,那么即便证据合法性方面有点问题,甚至时很大的问题,也有可能被认定为犯罪。
比如一个毒品案件,涉案毒品几十公斤,取证程序却存在严重问题,该案最终会不会无罪?
显然不太可能。
这,就是法官内心确信的结果。
所以,如果侦查机关取证程序不合法,甚至明显违法,那就不仅要论证证据合法性存在问题,更重要的,实际上也是最关键的,一定要进而论证因为取证程序不合法,甚至涉嫌违法犯罪,从而导致所搜集证据的真实性存在更大问题。
因为真实性直接关系到案件是否真实存在,而案件的真实与否最终会关系到案件是否涉及冤假错案。
尾声
案件真实与否,直接影响案件结果。
案件结果如何,影响的不仅仅是犯罪嫌疑人一个人,多数情况下是一个家庭,甚至是多个家庭。
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时会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
作为律师,如果不重视审查证据,就相当于谋财害命。
一定要慎之又慎!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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