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男子开车经过一座桥,不料被桥头的大妈拦住,声称要交了钱才能过桥。大妈:此桥是我建,想要过此桥,留下过桥钱!
王先生这天有事外出办事,在经过一座桥的时候,突然桥头出现了一名大妈,拦住了他的车子。王先生有些困惑,不知道大妈有什么事情要拦他的车子。
没想到大妈一开口,就让王先生吃了一惊。大妈告诉王先生,如果要开车过桥,就要交钱。大车小车交的钱还不一样,王先生开的小汽车,所以只要交5元钱就可以了。
王先生虽然对大妈收钱存有一定的疑惑,但是他急着赶路,于是就交了5元钱,并向大妈要收费的票。然而大妈却表示,票什么的是没有的,让王先生赶紧开车走人。
事后,王先生想起当时交钱过桥的事,觉得非常不合理,为了避免其他人过桥也被收钱,于是他就打电话进行了投诉。那么,大妈在桥头拦着收钱,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经了解,原来在很久之前,这条河上面是没有桥的,大家出行要绕很远的路,非常不方便。
为了来往方便,大妈就和其他三户邻居一起商量修桥的事,大家也一致同意在河上边修一座桥。
就这样,四户人家凑钱修了这座桥。寒来暑往,一转眼,这座桥已经修了好多年了。
在这20多年的时间里,大妈和其他三户人家轮流在桥头值班,向过桥的人收取过桥钱。
刚开始,只有附近的人有需要过桥,大家都知道这座桥是他们四户人家建的,倒也对交钱过桥没有什么意见。近年来,随着村子发展,过桥来往的人越来越多,矛盾也就出现了。
那么,大妈和邻居们一起建了这座桥,并拦车收钱才能过桥,这样的行为从法律的层面上盖如何来看待呢?
一、二十年前,大妈和邻居们为了出行方便在河上修了桥,那么,大妈们私自修桥的行为合法吗?
《公路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须按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报请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意思就是,大妈和邻居们在修桥之前,是要经过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才可以动工修建的,如果大妈们没有经过批准就进行修桥,显然是不合法的。
二、大妈和邻居们私自修建的桥已经有二十多年了,那么这座桥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应当如何处置呢?
《水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建设桥梁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
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意思就是,虽然桥已经修建了很长时间,但是由于大妈和邻居们一直没有进行审批,因此他们应当补办建桥的手续。否则,大妈们建的这座桥就是违法建筑。
如此一来,大妈们不但不能拦桥收钱,就连桥也要被依法拆除。不过,行政部门也考虑到了现实情况。这座桥的历史已经久远,并且确实为人们出行提供了便利。
因此,行政部门也愿意配合大妈们完成手续,让这座桥成为合法的一座桥,为交通继续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等手续补完整以后,大妈和邻居们再在桥头设关卡,向过桥的人们收钱,不给钱就不让过桥这样的行为合法吗?
1、《公路法》第九条规定,禁止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
很明显,就算这条桥是大妈们个人建设的桥,大妈们也不能在桥头私自设卡收钱。
在接到投诉之后,主管部门也前去阻止了大妈们的拦桥收钱的行为,批评了他们私自收钱的行为,并且拆除了大妈们在桥头设的关卡。
2、既然大妈们私人修的桥不能收费,那么,哪些路和桥可以收钱呢?
《公路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有三种公路可以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由交通主管部门贷款建成的公路、由经济组织依法受让前项收费公路收权的公路、由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成的公路。
意思就是,除了这三种公路或者桥梁,不其他管是公有还是私有的公路或者桥梁,如果收取费用,都是非法行为。因此,大妈们修桥后拦桥收费,这样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四、不过,这座桥当初确实是由大妈他们四家一起修建的,属于私有财产。让大妈们私有的桥免费开放给人们出行,也确实不太合理,那么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
其实,行政部门也考虑到了这一问题,为了保护大妈和邻居们的权益,打算从大妈们这里将桥买下来,彻底免费给行人使用,目前此事还在协商中。
俗话说,要想富,先修路。修路修桥,本来是一件大好事,但是个人私自修路修桥还是不可取的,没有合法的手续,不仅不能利己利民,还有可能会触犯法律。
对于大妈们私自修桥后拦桥收钱一事,你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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