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10月21日中午,两名工人在公安部机关大院东南角的地下热力管道内发现了一具尸体。
尸体半躺半跪在地下管道里,脖子上还勒有绳子,吊在管道上,口袋里还装有安眠药,据推测:死亡时间大概是当天深夜。
这具尸体不是别人,正是时任公安部长的——李震!
李震的离奇死亡,在党内外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同时也将当时公安部的核心人员于桑、刘复之推上了风口浪尖。
那么,李震为何会死在地下管道呢?究竟是他杀,还是自杀呢?这背后究竟又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呢?
说起来,李震还是我军一名优秀的军事指挥员,他22岁参加革命,23岁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等,立下了赫赫战功。
新中国成立后,李震先后出任重庆总工会主席、第十二军政治委员、第三兵团政治部主任等职,1955年,李震还被授予少将军衔,成为800多名开国少将之一。
李震将军工作认真,党性、原则性也很强,无论是在哪一个工作岗位上,他都兢兢业业,深受领导和同事们的喜爱。
然而,自从十年革命开始后,一切就变了。
当时,林彪、江青等人为了夺权,彻底否决了人民的专政机关——公、检、法。
1967年8月的时候,时任公安部部长的谢富治,竟公然提出了所谓的“砸烂公检法”的口号,还割断了公安部与各省、市、自治区公安厅、局的关系。
毫无疑问,公安机关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几乎陷入瘫痪境地。
公安部的情况更为严重,许多人相继被批判、被打倒、被关押,工作陷入停顿。
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央立即作出反应,迅速从军队中抽调32名军、师、团级干部到公安部掌握部、局两级领导权,时任沈阳军区副政委的李震被任命为公安部常务副部长。
事实上,中央此举就是想彻底改组公安部的领导班子。而也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李震的职务和地位开始逐步发生变化。
1970年春,谢富治因病住院后,李震被任命为公安部革委会主任(对外称部长)、党的核心小组组长。
不仅如此,李震还在中共九大、十大上顺利当选为中央委员。
当时,公安部在所谓的机构改革中,人员从1200人减到了只有100人左右。
后来,除了留下40个“造反派”成员外,其余干部包括副部长于桑、刘复之等人都被下放到外地农场。
直到李震主持公安部工作过后,于桑和刘复之才回到北京参加公安部核心小组工作。
于、刘二人可以说是公安系统不可多得的人才,除了超强的工作能力外,其原则性、党性更是令人称道。
然而,在那样的历史环境下,他们的刚正不阿却给他们带来了无尽的批判和指责,甚至还说他们带头“算旧账”。
1973年10月20日,李震专程将出差的于桑、刘复之叫回来开会。会上,李震说道:“算旧账”的事情要收收口。
结果,于桑拍了拍桌子,最后闹得不欢而散。但会还没有开完,21日还要继续开会。
但这一天,与会众人都来齐了,唯独没有见到李震的身影,大家还以为他去周总理那里了。
等到中午时分,李震的死讯就传来了!
李震死后不久,于桑就组织技术人员进行调查,最终得出结论:李震是自杀。
其实,这个结论是实事求是的,但在当时复杂的政治环境下,某些人却不相信,甚至可以说是不愿意承认这一结论,于是便纷纷站出来指责于桑。
25日这天,在人民大会堂福建厅召开的政治局会议上,于桑、刘复之刚进入会场就被抓了起来,接着,周恩来便下令撤销于桑破案组组长的职务,并将二人及参加调查的人员进行隔离审查,“关押”在交通干校。
其实,周恩来此举是为了保护他们,因为在当时的环境下,他只有这样做才能躲避开那些不怀好意的人。
于桑被隔离审查了,但案子还要继续调查,到底该让何人来调查此案呢?
这时,周总理想到了一个人,他就是——华国锋。
华国锋受命后,一刻也没有耽搁,立即组织人手进行调查,期间还召开多次会议商讨。
最终,经过华国锋等人的细致调查,确定李震是自杀。但即便这样,一些人还是不同意这个结论,仍然认为是“他杀”。
原本已经定下的结论,也因此就没有作成,直到1977年底召开的第十七次全国公安会议上,才宣布:“李震是畏罪自杀”。
那么,李震究竟犯了什么罪,为何会有这样一个结论呢?
据后来公安部党组向中央报告的报告中称:
“李震因追随谢富治积极参与林彪、江青等篡党夺权的阴谋活动,在林彪问题败露后,畏罪自杀……”
事实上,李震自杀时,距离“九一三”事件已经过去2年多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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