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们在历史上的形象,并不光鲜,是“尖酸”、“刻薄”、“剥削”的代名词。
史载,童年朱元璋在年少最贫困潦倒的时候,连一口棺材都买不起,还要卑躬屈膝地向当地的地主乞讨。地主不但没有给任何东西,还将童年朱元璋羞辱了一番。
井冈山当地县志也记载,井冈山时期,黄挪潭农民向大地主周德裕借钱借谷,得事先给他无偿做工10天才能借上一二石谷。
黄挪潭为了充饥,只得忍声吞气,每天做工12小时以上。
以上这些,都只是表象。
如果更进一步了解地主的历史渊源、生存之道,就知道我国为什么一定要消灭地主阶级了。
一、压迫剥削的最早表现:奴隶制度
地主阶级,最早的产生可追溯到奴隶社会时期。
在奴隶社会时期,奴隶主阶级压迫和剥削奴隶,并和奴隶阶级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
奴隶主阶级建立在奴隶制经济的基础之上,其基本特点是不仅占有生产资料,而且占有奴隶本身。
在奴隶社会时期,奴隶被看做是有生命的财物。如中国古代称奴隶为“畜民”,古罗马称奴隶为“会说话的工具”。
奴隶制度是压迫和剥削的最早表现,也是终极表现。
众所周知,古埃及的金字塔便是由奴隶建成的,古希腊的文明也是建立在奴隶制之上的,强大的罗马帝国也是由奴隶制度所支撑起来的。
而非洲黑奴的悲惨境遇更甚,是人类历史上最黑暗的一页。
这一切并不是陈年旧事。
大英帝国全面取缔奴隶,也就是1833年的事,法国是1848年的事,而美国是1865年的事。
所有这些事情,发生距今都不到200年。这与人类那五六千年的文明史而言,也是十分晚近的事。
在奴隶受压迫时期,奴隶是可以被低价贱卖甚至任意处置的财产。
当时,奴隶主要是战争中掠夺来的,有相当大的数量,因而在交换中价格是很低廉的。
据西周的鼎记载,当时七块“田”和五个奴隶,只能抵偿“禾十种”,就是收割下来的“禾”二千“秉”(“秉”就是收割时连同禾梗在内的一把)。
当时五个奴隶的身价,只相当于一匹马和一束丝。
如果同时将奴隶和马来比较的话,那么每个奴隶也只是相当于一匹马的四分之一或五分之一。
在1672年,英国皇家非洲公司(Royal African Company)被赋予从非洲向西班牙殖民地运送奴隶的垄断权。
其成员之一包括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John Locke)。这似乎标志着大规模向新大陆运送奴隶的趋势开始。
在1708年,英国皇家非洲公司在弗吉尼亚以每个奴隶20-30英镑的价格出售奴隶。
到1740年弗吉尼亚奴隶的数量达到了60000名,比10年前的数字翻了一番。
奴隶主阶级对奴隶的压迫和剥削也非常残暴。然而,奴隶的起义和斗争还是连绵起伏。
其中,当时新兴的地主阶级利用奴隶的起义和反抗,推翻了奴隶主阶级的统治。
地主阶级自己则替代了奴隶主阶级,建立起了封建国家,成为了统治阶级。
虽然在奴隶社会时期,作为新的生产方式的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对当时社会的生产发展起到了进一步作用。
但在封建社会里,地主阶级还是对农民进行了残酷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
二、封建地主的生存之道:占有盘剥
在封建社会,封建地主阶级的生存之道主要是占有土地、盘剥农民。
其对农民最主要的剥削方式是地租,包括劳役地租、实物地租和货币地租;此外,还有无偿劳动、放高利贷和雇工。
在宋朝,地主阶级盘剥农民并不少见。
比如,宋朝一些地方就实行了土官制度,这些土官本质上就是当地的地主阶级。他们在当地占据了所有的山林、土地,而且对农民的剥削方式主要是劳役地租。
农民耕种了当地地主的土地,需要为地主服各种劳役。逢年过节或地主有红白喜事,农民还需要给他们送礼。
地主是封建世袭的统治阶级,管辖范围内的农民,对百姓有生杀夺予之权,农民只能任其宰割。
譬如,上林土县的一个土官黄氏,强夺霸占当地民众土地多达5000亩,遍布了林子、果园、镇上等四县十个乡。
黄氏为人骄横傲慢,自高自大,肆无忌惮,曾经在自家门口贴出了这样的对联:“出门三天都走自家路,马行千里不吃别人草。”
此外,黄氏贪婪成性,利令智昏,作恶多端,千方百计的敲诈剥削雇工。
他会在秤杆上动手脚,从中间挖空或塞进一条铁枝,或放进几颗铁滚珠,这几颗滚珠随时滚动到秤头秤尾,这样子就会大秤进,小秤出。
另外,他每年雇用的长工、短工多达250人,而长工要每年近腊月二十三才能回家过年且每天做工时长不少于12个小时。
但长工们每个工人的收入却非常微薄,也仅三五角钱不等,折合下来,一年收入也就顶多100多斤粗粮,难以维持基本生活。
当地的一个农民潘永,家有六口人,住着一间破茅草屋,没有一分地,几代人都给黄氏一家打长工,一年到头,既吃不饱也穿不暖,有病还不能医治。
他的大女儿潘丁利由于劳累过度,患上重病而无法医治。
在奄奄一息之际,黄氏丧尽天良把她踢出门外,活生生地剥夺去了她的生命。
在明朝,长大后的朱元璋摇身一变成为了最高统治阶级之后,还是代表着地主阶级的利益。
朱元璋在统一明朝的战争过程当中,他就不断地对地主阶级表示要维护封建制度。统一之后,他更是不断地鼓励其部下掠夺土地。
朱元璋对本已经是大地主的刘基的儿子说:“你家是种田,有庄仆的使庄仆,有伴当的使伴当(伴当也指仆从)。”
此外,朱元璋还分别召见了土地在七顷以上的大地主,并说,“富户耆民,皆得进见,奏对称旨,辄予美官。”
朱元璋还任命土地多的人当“粮长”,并且希望粮食多的人,能够管着粮食少的人。
他认为,“人有恒产,斯有恒心。今天下富民生长田里之间,周知民事。”
在清朝,地主霸占着大量的土地,采取各种方式,对广大农民进行残酷的剥削。
在广大的农村当中,封建的自然经济基础由于外国资本主义的入侵而遭受破坏,但是封建的土地和剥削关系却依旧保存了下来。
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民破产,地主阶级内部的兼并土地越来越集中在少数大地主手中。
譬如,六安县的丁鼎卿、涂朗轩、史野芹三大地主,各自霸占着土地万亩左右。
清末的大官僚李鸿章,“从安徽芜湖到河南信阳方面,占有着不能测知的大片土地”。霍邱县地主张敬尧占有土地七八万亩以上。
霍邱县李家圩子霸占的土地横跨安徽、河南两省4县,共计20多万亩,其中,在霍邱县即占地15.6万亩。
圩主李梦庚曾自炫:“马跑百里不吃别人家草,人行百里不喝别人家水。”
在军阀混战时期,农民更受地主阶级或土豪劣绅的剥削。
以某县为例,1928年,民国政府通令豁免历年欠赋,该县不但未免,反而重征两年,加以额外苛索。
此外,以各种名目向农民征收的税令人眼花缭乱,包括杉木税、油税、牙行税、当税、田房契约税、鸡鸭鱼税、纸棚税、墓土税、关税、盐税、房产税、屠宰税等等。
当地的城关大地主谭友渔,每年收租千石以上。佃农如果拖欠不交,便拿官究办。平时放高利贷的利率为钱三、谷四,青黄不接时,利率高达100%以上,一年不还,利上滚利;多年不还,还需田土房屋抵押。
除此之外,还有“换佃”的剥削形式,每一代人,就要换一次佃。
当地地主会“择肥而食,看人取材。”“换佃”的时候,地主会向每户索取七两八两、三十两五十两不等,逼得很多户农民拿不出钱,流离失所,无家可归。
三、觉醒和消灭地主阶级:土地改革
对于地主阶级来说,除了购买大量田地以外,基本上不会对工业进行投资。
他们只要保证自己有土地,就不怕没有农民来耕种。
而且,地主阶级雇佣了大量的佃农以及自耕农来进行直接的农业生产与经营,相当于吸附了大量的人口,这会导致工业发展所需的劳动力不足或久久没有被释放出来,阻碍了社会生产与技术进步。
因此,地主阶级就逐渐沦为了社会生产的“寄生虫”,成为了最落后、最反动的阶级,是一定要消灭的。
而消灭地主阶级,也成为了我党早期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时的坚定主张,我党一直不遗余力地带领农民阶级进行反抗和斗争。
1927年8月7日,我党召开了历史上著名的“八七会议”。
当时,我党成员集中讨论了关于阶层变化的相关认识。在会议上,有人提出,“没收大地主的土地”,“对小地主则减租”。
毛泽东对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形成是最清楚不过的了,对此,他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他认为,“小地主问题是土地问题的中心问题,当下面临的困难是不没收小地主土地。”
如果只没收大地主的土地,则在许多没有大地主的地方,农民协会就要停止工作,也难以在根本上取消封建地主所有制。
在当月的18日,毛泽东在湖南召开改组后的第一次湖南省委会议,他又一次讨论了土地问题。
毛泽东结合湖南的实际情况,重新提出“没收一切地主的土地”的主张。
他认为,没收土地,必然有没收的对象。
而中国的大地主少,小地主多,如果只没收大地主的土地,则没有多少可以被没收的。被没收的土地既少,而贫农要求土地又多。
如果只是单单没收大地主的土地,就不能满足农民的需要。要能全部抓住农民,则必须要没收一切土地,把地主的土地交给农民。
1945年5月,我国中共中央发布“五四指示”,开启了土地改革运动,土地改革历时三年左右,终于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目标。
以陕西省咸阳市的永寿县为例,在开展土地改革之前,各县、区、乡分别成立土地整理工作委员会,各村成立农民协会,抽调300多名县、区、乡干部和小学教师开展全县范围内的土地整理工作。
期间,对于分散的土地,要进行归户并册;而对于没有登记在册的土地,则要清查地主未申报的“黑田”。
最后,全县摸出了“黑田”1.05万亩,基本摸清了全县土地资源的分布状况。
土地改革前,永寿县的大量土地为少数地主占有。
他们只有481人,却拥有土地约1.5万亩,人均三十亩。而贫农和雇农的人均有地均不到2亩。
土地改革时,则发动群众,划分阶级,分配土地财产。
在土地改革完成的第二年,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许多农作物的产量都大增。
不少农民还声称土地改革“犹如千年古树开了花”。
著名作家周立波在他创作的小说《暴风骤雨》中,就真实再现了土地改革的历史场景。
书中描述,土地改革是元茂屯翻天覆地的开始。元茂屯的原型是位于长白山支脉张广才岭的一个山坳中,真名叫做“元宝屯”。
由于这是周立波根据自己参与土地改革的经历而创作,因此,这个不起眼的小山村也荣获了“中国土改第一村”的称号。
1949年,我国通过土地改革,消灭了封建主义所有制,作为阶级的地主阶级已经不再存在,他们当中有劳动能力的绝大多数夫已经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其中,最著名的例子,当属末代皇帝溥仪。
1979年,按中央规定,经群众评议,县级政府批准,给绝大多数地主分子摘了帽子。地主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在我国已经消灭。
参考文献:
- 李逆熵著. 资本的冲动 世界深层矛盾根源[M]. 2016年。
- 中共田东县委党史办公室编. 中国共产党田东历史 第1卷 1926-1949[M]. 2018年。
- 崔占峰著. 《资本论》在中国[M]. 2020
- 中共永寿县委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永寿历史》.
- 中共六安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著. 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六安历史 第1卷 1923-1949[M].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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