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年会在泰州召开,对年会获奖论文进行了表彰。全市法院民法庭条线积极参与,组织上报16篇民法学论文,11篇获奖,占获奖总数的十分之一。其中二等奖2篇,三等奖4篇,优秀奖5篇。获奖名单名如下:
二等奖
《<民法典>实施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法律衔接适用》
宿城法院 陈昆仑
《个人信息二分法保护的规则构建——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第三款为研究视角》
宿城法院 卞京
三等奖
《机动车交通事故中数人侵权责任形态的确定——以“开门杀”案件中如何确定驾驶人、开门人的赔偿责任为例》
宿迁中院民一庭 刘路路
《网购差评行为的侵权责任界定》
宿迁中院民一庭 段娜
《<民法典>自甘风险的构成要件及适用范围》
沭阳法院 周伟豪
《网络直播带货中涉及商标侵权的法律问题研究》
宿城法院 高行泽
优秀奖
《校园伤害案件认定责任主体之考量因素检讨——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间伤害案件为视角》
泗洪法院 姜波、孙长城、宋丹丹
《检视与重塑:侵权责任损害赔偿范围适用问题的探讨——以第三人干扰他人婚姻关系引发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为视角》
宿豫法院 沈广、孙秀花、李保锦
《网络名誉侵权的认定及责任承担》
泗阳法院 刘向远、董浩
《自助行为的理解与适用》
宿城法院 周小买、曹洁
《公平责任适用的困境与纾解——兼评<民法典>第1186条》
泗洪法院 潘觉菲、张锐
文:民一庭
校编:耿亚中、 柯苏航
审核:郑占军、李瑞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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