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8日上午,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淮南市委督查组原副组长姚多咏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姚多咏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
姚多咏,男,汉族,1957年9月出生,安徽淮南人,大学学历。1976年1月参加工作,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安徽省淮南市委督查组副组长。
1996年03月,任淮南市大通区政协主席、区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
1997年12月,任淮南市大通区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
1998年03月,任淮南市潘集区委副书记;
2001年03月,历任淮南市体改委主任、党组书记,市体改办主任;
2003年09月,任凤台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03年12月,任凤台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8年09月,任凤台县委书记(2012年3月享受副市级待遇);
2012年08月,任淮南市委督查组副组长;
2018年11月,退休。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