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银川市公司2023年度电子烟寄递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银川市公司2023年度电子烟寄递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86,800.00元,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 公司银川市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银川市公司2023年度电子烟寄递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银川市公司2023年度电子烟寄递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银川市公司2023年度电子烟寄递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 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有效期内的物流行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证、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须提供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期间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
6.须出具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须出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及烟草行业 各直属单位列入
《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起始日期自判决裁定书生效之日起计算)。须提供以下官网查询系统中的 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
9.须出具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书面声明;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须提供以下官网查询系统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 及股东组成。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
注:1)以上资质均不接受公证件2)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3)以上第7、8、10项资质,以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现场查询 结果为准,如有不满足资格要求的情形将取消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2月24日08时30分到2022年12月30日17时30分
电子发放;4.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3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3日09时30分
七、其他
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银川市公司2023年度电子烟寄递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银川市公司2023年度电子烟寄递服务项目,招标人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银川市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银川市公司2023年度电子烟寄递服务项目
2.招标内容:面向全区范围内电子烟零售客户寄递配送电子烟及相关制品。具体内容及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预算金额:贰拾捌万陆仟捌佰元整(¥286,800.00)。
4.服务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服务地点:银川市贺兰县烟草公司电子烟库房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联系人: 肖 工
联系人电话:18801228227
联系人邮箱:wgh18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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